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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 联系电话:0539-2251541
  • 办公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
  • 邮政编码:276400
  • 公务邮箱:ysxxgkb@ly.shandong.cn
  •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沂水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沂水县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更名为沂水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简称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为县政府办公室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四条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贯彻上级关于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市民通过市政府公开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市长信箱等途径反映的应由政府及其部门解决事项的受理、转办、反馈、回访、存档等工作。

(二)承担省长信箱的受理、转办、反馈、存档工作。

(三)承担市委书记公开电话的转交、办理工作。

(四)综合分析群众诉求,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要社情民意;梳理热点、难点诉求,形成热线舆情专报,呈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办;编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周报》、《月报》等,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有关信息。

(五)承担重点难点、热点焦点市民诉求的汇总、转办、督办等综合保障工作。

(六)对涉及热线的领导批示事项进行跟踪和协调处理。

(七)对新闻媒体通过平台获取的新闻线索进行审核把关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品牌宣传。

(八)承担热线网络单位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考核相关的辅助工作及热线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九)承担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回访平台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及回访人员的素质培训。

(十)完成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室(挂党建工作室牌子)。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公文登记流转、交办事项落实等工作。承担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回访平台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及回访人员的素质培训。承担中心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协调督办室。承担市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转办事项的承办、反馈、回访、存档等工作。承担重点难点、热点焦点市民诉求的汇总、转办、督办等辅助工作。对涉及热线的领导批示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和协调处理。

(三)舆情分析室。综合分析群众诉求,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要社情民意;梳理热点、难点诉求,形成热线舆情专报,呈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办;编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周报》、《月报》等,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有关信息。对新闻媒体通过平台获取的新闻线索进行审核把关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品牌宣传。对热线网络单位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及热线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六条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7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七条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第八条本规定由中共沂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沂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负责人:高树友

办公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

联系电话:0539-221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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