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协调安排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有关接待工作。参与县政府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和所属单位公用设施、通信保障、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县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县直机关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公有房产实行统一管理和指导监督。负责县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县直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统一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完善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县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县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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