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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709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11
发文字号: 沂政办字〔2022〕3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字〔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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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沂政办字〔2022〕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沂水县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应急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应急能力,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关要求,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乡镇应急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为骨干,以应急装备物资配备为保障,以智慧应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县乡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风险和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上下联动原则,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形成全县上下应急能力提升“一盘棋”;坚持补齐短板原则,解决县消防救援大队、县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乡镇应急消防救援站建设突出问题,构建县乡应急力量“一张网”;坚持人物匹配原则,装备配到队伍上,依托队伍保养管理使用装备,实现队伍、装备“一体化”;坚持力量整合原则,落实“联调联战”机制,拧成应急处置“一股绳”;坚持党建引领原则,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党的建设,实现“平时预防、灾时救援,快速处置、打早打小”,让党旗始终在应急一线高高飘扬。

二、总体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建设完善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乡镇应急消防救援站两级救援队伍体系。重点解决行业领域专业救援能力不足问题,依托各行业领域资源,建设18类专业救援队、6座物资储备库、确定41家协议代储企业,装备配到队伍上,平时生产经营,灾时联调联战,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较大级别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建强县消防救援大队,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一般级别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乡镇建设群众身边的救援站,依托乡镇(街道)消防救援中队、消防救援站、应急办,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1处应急消防救援站,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市场、企业布设应急消防救援站,全面做好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初期处置和后续处置协助工作。

到2024年底,全县建成统一指挥、协调联战、行动迅速、保障充分、严密完善的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应急救援能力、专业处置水平、信息化支撑程度明显增强,实现乡镇应急消防救援站15分钟、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县专业应急救援队30分钟到达,应急救援由单灾种向多灾种转变,可同时应对多灾种灾害事故的救援救助,群众安全感明显提高,全县应急体系和救援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进入全市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一镇一站,建设乡镇(街道)应急消防救援站。

1.建设乡镇(街道)应急消防救援站。

依托乡镇(街道)消防救援中队、消防救援站、应急办,采取政府自建、政府自建加社会参与等方式,新建或利用乡镇已有公共服务场所建设乡镇应急消防救援站。2022年底前完成9处,2023年底前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完成应急消防救援站建设任务,2024年进行进一步巩固提升。

乡镇(街道)应急消防救援站建设由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备2至3名消防救援人员,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至少配备8至10名应急救援人员,按标准配备小型消防车辆和破拆、防护、通信等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驻地场所建设、后勤保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日常管理、训练演练。

乡镇(街道)应急消防救援站主要职能为:根据乡镇党委政府安排做好消防网格化管理、隐患排查、整改督查等工作;协助做好突发事件苗头报告、预警信息传递、灾害事故情况收集上报、评估等工作;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县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到达前,做好先期现场处置,到达后配合做好救援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将乡镇应急消防救援站打造成为“群众身边的救援站”。(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编办、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

2.鼓励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建设应急消防救援站。城区大型社区、企事业单位、大型市场(商超)、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可以自建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应急消防救援站。适当配备破拆、防护、通信和微型消防车等应急救援器材装备。主要承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预警信息传递、突发事件防范、事故先期处置、事故善后配合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建强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庐山消防救援站,提升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救援和地震、山岳、水域、洪涝等多灾种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消防救援队伍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优化,提升装备设施水平。2022年底前消防救援队伍完成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优化调整;2023年底前打造县建成辖区5分钟灭火救援圈。(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一重点行业一专业队伍,建设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注重发挥电力、高速公路、能源、通信、建设、卫生、气象、水利等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专业优势,建设18类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到2024年底,实现一个重点行业领域至少一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筹措资金购置配备必要的专业救援装备,重点加强当前急需的山地型水库塘坝大功率抢排泵车、森林火场隔离带机械化清理设备、地震预警预报系统、重型地震救援设备、山洪激流冲锋舟及水下救援装备等建设配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应急能力建设。

1.依托大型化工企业和庐山化工产业园现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1支县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将其打造成省内一流的危险化学品救援尖刀队。(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许家湖镇)

2.依托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和相关专业力量人员组建1支不少于30人环境污染专业应急技术服务队。完善化学与放射等安全防护用品、环境应急检测设备、溢油应急处置装备、污染物收集与处理装备,提升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攻坚能力。(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3.依托地震部门组建1支不少于5人的县级地震监测预警预报技术服务队,建成20个地震烈度速报与地震预警台站,实现地震烈度速报和地震预警。(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4.依托自然资源部门建立1支不少于10人的地质专业技术服务队。(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组建1支重型地震灾害消防救援专业队。(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6.依托莱芜钢铁集团鲁南矿业有限公司组建1支不少于20人的县级矿山专业应急救护队。(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7.依托气象部门组建1支不少于5人的县级气象灾害专业技术服务队。(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8.依托水利部门组建1支不少于80人防汛抗旱专业应急救援队。(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9.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针对城市主要灾害(事故)类型特点,配备适应城市高层建筑、地下空间(隧道)应急救援任务的装备,组建城市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10.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中队、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森林灭火自然环境复杂、突发性强、危险性高、处置难度大的特点,建设森林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依托县城建开发公司和市政公司等建筑施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组建1支不少于30人的建筑安全领域应急救援骨干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2.依托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电梯等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分领域分别组建1支专业应急抢险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13.依托国网沂水县供电公司组建1支不少于20人的电力应急抢险保障队。(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供电公司)

14.依托中国移动沂水分公司组建1支不少于20人的通信专业应急抢险保障队,中国联通沂水分公司组建1支不少于20人的通信专业应急抢险保障队,中国电信沂水分公司组建1支不少于5人的通信专业应急抢险保障队。(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15.依托交通运输部门、临沂交运集团沂水运输有限公司等专业力量和企业,分别组建1支道路抢通队伍、运输保障队伍。(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交运公司)

16.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社会救援组织等组建1支水上搜救专业应急救援队。(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大队)

17.依托临沂市中心医院、县人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急诊急救设备配备,组建2支县级综合紧急医学救援队。(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临沂市中心医院、县人民医院)

18.依托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骨干力量,组建1支不少于30人的县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四)加强社会化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加强社会化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应急抢险救援新模式,发掘和扶持社会化救援力量,完善社会救援补偿制度等相关工作机制,规范引导社会化救援力量依法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实现政府应急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的有机整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方式,支持成立3支社会化救援队伍。县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社会化救援队伍管理、培训、演练等工作,提升社会化救援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救援能力。(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各乡镇、街道)

2.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建立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以及综合管理等领域专家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应急管理专家组,积极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提出对策建议。各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建立相关领域的应急专家队伍。(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3.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红十字会的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会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加强相关知识培训。具有应急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根据本领域的实际需要,组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建立各类志愿者队伍,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责任单位:团县委、红十字会,各乡镇、街道)

(五)合理规划布局,大力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应急保障类物资以政府实物储备为主,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以专业队伍“库队合一”方式储备为主。各责任单位分别负责落实各相关行业领域的仓储设施建设、专业物资储备任务。

1.布局县级物资仓储建设。依托区域综合性物流中心、国有粮食储备库或产能企业仓库,采取新建、改扩建或代储等方式,至少建成1处仓储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实物储备达到保障5000人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的需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应急管理局)

2.加强生活保障类物资储备。发挥政府储备的民生保障主导作用,重点储备面向生命救援与生活救助的人员庇护、饮食保障类以及保障应急处置的现场安全与能源动力类生活保障应急物资,逐步加大政府实物储备规模,确保较大突发事件发生12小时内保障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24小时内保障受灾人员得到基本生活救助。储备能够保障5000至7000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3.加强医疗卫生类物资储备。县卫生防疫部门重点储备卫生防疫、急诊急救等应急物资,用于统筹平衡全县重要医疗卫生物资应急保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工信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4.加强防汛抗旱类物资储备。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类物资。消耗类应急物资主要采取企业(商业)和社会化储备。重要装备器材配到县防汛抗旱专业队伍上。(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5.加强特殊稀缺和重要商品类物资储备。特殊稀缺类物资以政府储备和专业队伍储备为主,企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补充。对于短期内急需的工程机械装备,尽可能通过社会化储备方式储备。重要商品储备主要储备粮、棉、食用油、食盐、肉和糖等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农副产品以及原油、重要稀有金属等战略物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商务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6.推进社会协同储备。完善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制定社会化协同储备政策,逐步推广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种方式,构建多元、完整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应急物资征用工作机制,探索协议代储规范化,研究补贴标准、代储规模、质量标准和定价策略。研究制定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主体的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引导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公布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鼓励家庭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

7.提高应急物资调配运送能力。加强区域物资统筹调配,建立统一指挥、联动调配机制。积极推进与大型综合型电商平台、大型物流企业的深度合作,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新一代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支撑的成熟智能供应链服务系统。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构建社会运力储备队伍,提高应急物资的运送能力。加强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跨区域通行和优先保障机制,实现应急物资调运2小时县内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

(六)建设智慧应急,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

1.加快智慧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围绕指挥协调、监测预警、救援处置、风险防范等核心业务,建设全县应急指挥网和县乡两级应急指挥平台。推进视频会议、视频监控、移动传输、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安全监管平台等项目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感知网络、融合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等应急信息资源,实现上下级应急管理平台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指挥救援一体化、企业监管一体化、数据共享一体化的格局,在全县建成快速反应、科学决策、高效指挥的应急救援信息化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2.推进应急救援指挥场所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改造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配套会商研判室、新闻发布室、应急值守室等功能厅室;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应急救援指挥场所配套设施建设,全面实现通讯、指挥、展示、监控、会议等功能。(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3.加快联调联战指挥平台建设。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全县统一的作战指挥平台,实现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与县应急管理部门、各类应急救援力量互联互通,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一呼百应”联调联战调度指挥网络。各应急救援力量将人员、装备、物资等基础数据录入平台并定期更新维护。(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七)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乡镇应急消防救援站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结合各自特点,加强日常训练、应急演练、技能比武、技术交流等,密切与所在地居民、企业和相关单位的联系、协作,加强与武装部、武警中队联系、配合,开展联调联战联训,全面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应急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对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的信息化管理以及调用、调配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战演练,确保拉得出、用得上。配套完善全县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加强群众性紧急避险演练。(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专班组织推进。由县安委会牵头,抽调安委会成员单位等精干力量,成立县应急能力提升工作推进专班,具体承担应急能力提升工作,落实专项资金保障、专项机制运行、专项考核督促。工作专班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建立应急能力建设快速推进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参照县里模式成立本单位工作推进专班,县乡专班同步推进。

(二)明确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行政首长推进、专班化运行工作机制,具体负责全县救援力量布设、应急装备配备统筹、财政资金分配、工作推进情况督导调度考核等。依托县委党校,将应急能力提升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有计划、分批次组织开展培训。县级重点行业领域责任部门(单位)充分发挥专业支撑作用,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积极融入全县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三)倾斜财力,搞好资金保障。县乡在原有投入财政资金基础上,根据应急能力建设工作需要和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加大应急投入,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认真落实《山东省省级应急演练经费预算编制标准试行办法》,保障应急演练经费。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实行特事特办、应急采购。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单位应为应急救援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应急救援队伍实施跨区域、跨行业抢险救灾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的损坏、损耗,被救援的地方、单位应进行必要的补偿。

(四)严督实考,确保工作成效。以县应急能力提升建设工作推进专班为主,强化目标任务管理,实行全过程动态督导考核,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建立约束机制,对方案执行情况定期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三年建设方案精准实施、落地见效。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将全县应急能力提升建设工作列为对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全县安全生产执法评估事项。严守廉政底线,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执纪问责。


附件:1.各乡镇(街道)应急消防救援站建设任务分解表

   2.乡镇(街道)应急消防救援站装备配备基本标准

   3.综合应急救援队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表

   4.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任务表

   5.沂水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任务表

   6.县级应急物资社会化协议储备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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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政策联系人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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