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中小城市培育、村镇建设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参与拟订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小城市培育、城乡融合发展规划配套措施并配合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小城市培育、城乡融合发展的业务指导、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城镇化检查考核、调研等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参与全县年度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梳理分析、汇总提报,承担全县城建重点工程推进相关会议筹备、项目调度和推进协调等工作。
(四)参与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以及各级重点镇、示范镇、特色村镇、美丽村居等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五)承担全县村镇建设服务工作。参与拟定全县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业务指导、技术服务工作。
(六)承担村镇建筑市场、建筑工匠的培训、指导工作。
(七)指导农村改厕、清洁取暖、建制镇污水处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八)参与组织实施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和城乡建设统计、城镇化监测工作。
(九)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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