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2〕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承践行沂蒙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和大龄人员,大幅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就业和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抓好统筹整合,改变公益性岗位开发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局面,形成城乡“一盘棋”工作格局。
2.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精准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按需设岗、分步推进,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
3.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效率和公平,把握好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进度,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有序推进。
4.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根据基层需求和群众期盼,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态调整,防止“一刀切”“大呼隆”。
(三)任务目标。2022年度,全县共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4390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40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390个。“十四五”期间,每年按照省市下达的创设计划,确定当年度各乡镇(街道)任务目标。
二、组织实施
(一)明确安置对象。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县人社局牵头,整合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困难对象信息,各乡镇(街道)走访调查上岗需求,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待安置人员信息库。(县人社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残联、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岗位设置。城乡公益性岗位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植绿护绿、齐长城巡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域。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报岗位设置计划,各乡镇(街道)应统筹社区岗位需求,建立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数据库。各行业部门、各村(社区)要依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建立岗位目录,明晰岗位职责,落实管理制度。(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组织上岗。各乡镇(街道)应根据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按年度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组织报名安置工作。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级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整建制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项目,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转账结余资金中列支。(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岗位待遇。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况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县财政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的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衔接、帮扶不间断。(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程精准管理。加强信息化支持,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强化人员、岗位、资金动态管理服务,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杜绝“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发生。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由乡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资金保障
加强资金统筹,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年度开发计划,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县财政局要多方筹集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实行县级负总责,乡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的工作机制。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统筹指导调度工作开展。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责任领导,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快推进岗位开发安置,规范日常管理。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使就业增收、劳动致富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统筹开发,并会同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待遇兑付、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筹集等工作;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最大限度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明晰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各村(社区)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就业帮扶等工作。
(三)严格督导落实。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各项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对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和问责。
附件: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一、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 铭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海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曹传海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希国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张洪春 县政协副主席、县教体局局长
武玉斌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王新伟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赵光好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宋彦山 县人社局局长
葛云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洪涛 县民政局局长
刘 杰 县住建局局长
党永召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建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雪峰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兆锋 县卫健局局长
刘太安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徐而达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丁文军 县残联理事长
孔翔扬 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局长
郑志杰 县公安局政委
刘彦成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耿立江 沂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蔡玉根 龙家圈街道党工委书记
徐 鹏 道托镇党委书记
杜元华 高桥镇党委书记
徐学武 马站镇党委书记
刘宝军 杨庄镇党委书记
孟凡楼 富官庄镇党委书记
武玉亮 圈里乡党委书记
袁加强 沙沟镇党委书记
刘 涛 诸葛镇党委书记
王 伟 黄山铺镇党委书记
薛彦鹏 崔家峪镇党委书记
武玉峰 夏蔚镇党委书记
高虎泉 高庄镇党委书记
李玉涛 泉庄镇党委书记
王伟山 院东头镇党委书记
何泰然 许家湖镇党委书记
李彦华 四十里堡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宋彦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沂水县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张希国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宋彦山 县人社局局长
葛云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李学钦 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安红玲 县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副主任
刘彦成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富昌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洁 县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种道锋 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科长
王昌亭 县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科长
张梓建 县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一科科长
田 刚 县教体局档案信息服务室主任
张树文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刘洪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科长
李佩光 县交通运输局人事科科长
周学玲 县水利局人事科科长
姚同亮 县文旅局人事科科长
戚树菁 县住建局人事科科长
陆瑞华 县卫健局人事科科长
张 霞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人事科科长
卢欣欣 县应急管理局人事科负责人
袁茂军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信息统计组组长
高艳云 县公安局政工室人事科科长
武传中 县残联教育就业部兼组织联络部部长
任奎晓 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办公室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