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沂水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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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城乡公益性岗位? 答:城乡公益性岗位,是指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村容保洁、护林防火、乡村网格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管理服务、环境保护、治安联防、养老护理、道路管护等工作。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管理服务、治安巡防协管、市政管理协管、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等工作。 二、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答: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目的,主要是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职责,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不设置没有实质工作内容和社会效益的岗位。 三、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城乡公益性岗位? 答: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4类群体: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3.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4.身份证年龄45-65 周岁的农村大龄人员。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4类就业困难群体: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登记管理的登记失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4.其他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城乡公益性岗位待遇标准? 答: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并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与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3年。 五、上岗流程及如何管理? 答: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联合审批的方式组织上岗。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统一负责,村(社区)、有关单位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做到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解读机关: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解读人:庞京奇 政策咨询电话:0539-2251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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