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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及2019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2019年09月25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及2019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沂政办发〔2019〕35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市以上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公布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一步做...
    2019年09月25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2019年09月1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沂政发〔2019〕55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为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根据市政府《关于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临政字〔2019〕112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县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求,企...
    2019年09月1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年09月05日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
    2019年09月05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2019年09月04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沂政发〔2019〕54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做好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峙密山居古戏台等10处不可移动文物为沂水县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2019年09月04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诸葛供销合作社等单位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9年09月02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诸葛供销合作社等单位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9〕53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沂水县诸葛供销合作社等单位位于诸葛镇驻地共计9289.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沂水县诸葛供销合作社8951.5平方米,原沂水县医药公司338平方米。同时注销以上宗地范围内已颁发...
    2019年09月02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海蓝纸箱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9年08月29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海蓝纸箱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9〕52号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沂水县海蓝纸箱厂位于许家湖镇驻地、东红公路以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980平方米,同时注销以上宗地范围内已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事宜按收回土地协议书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2019年8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08月29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9年08月29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9〕51号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沂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沂水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北一环路以北、东二环路以西671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注销以上宗地范围内已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
    2019年08月29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城街道回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单位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9年08月29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城街道回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单位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9〕50号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沂城街道回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单位位于长安中路以东、沂蒙山路以南共计1508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回民社区居民委员会3741平方米,原沂水县供销冷藏公司11340平方米。同时注销以上宗地范...
    2019年08月29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刘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9年08月14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刘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沂政任字〔2019〕4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刘虎同志为沂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沂水县沙沟水库管理处灌区管理所所长职务;王桂峰同志为沂水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沂水县体育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王秀凤同志为沂水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沂水县体育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张海...
    2019年08月14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年07月12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9〕27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决策部署,...
    2019年07月12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2019年06月28日
    ​ 为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现就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四)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
    2019年06月2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城街道城里社区居民委员会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9年06月24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城街道城里社区居民委员会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9〕48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沂城街道城里社区居民委员会位于沂博路以西、小沂河北路以北296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注销以上宗地范围内已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
    2019年06月24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临沂市金泉肉制品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9年06月24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临沂市金泉肉制品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9〕46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临沂市金泉肉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县城区南一环路以北、中心南街以东5249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注销以上宗地范围内已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
    2019年06月24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沂水县第三届领军人才名单的通知
    2019年06月19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沂水县第三届领军人才名单的通知沂政办发〔2019〕24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根据《沂水县领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考察和公示,报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刘相法等21名 同志为第三届“沂水县领军人才”,现予以公布。附件:沂水县第三届领军人才名单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9日附件沂水县第三届领军人才名单一、引进人才...
    2019年06月19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保险市场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06月14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保险市场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19〕23号为进一步加强保险市场监管,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保险业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特制定本方案。一、目的意义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保险业是现代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全县保险市场体系不断完善,机构数量、业务规...
    2019年06月14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花岗石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9年06月12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花岗石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9〕47号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沂水县花岗石厂位于县城区信合家园以东、第三实验小学以南629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注销以上宗地范围内已颁发的沂国用(1996)字第00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沂水县人民政府2019年6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06月12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成立沂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
    2019年06月07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成立沂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沂政办发〔2019〕22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沂水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调整为沂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对指挥部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公布如下:指挥:陈永生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常务副指挥:戚树启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何法江县委常...
    2019年06月07日
  • 山东省发改委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518号
    2019年06月05日
    山东省发改委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51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各民办高等学校: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民办学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定价形式非营利性民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费...
    2019年06月05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2019年06月01日
    ​为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现就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四)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
    2019年06月0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9年05月29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沂政办发〔2019〕20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且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为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提供服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加快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科技特派员...
    2019年05月29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徐笑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9年05月26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徐笑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沂政任字〔2019〕3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徐笑声同志为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免去:刘庆松同志的沂水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沂水县人民政府2019年5月25
    2019年05月26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
    2019年05月2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沂政发〔2019〕43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按照省、市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为A类(优先发展类)的工业企业,提出如下意见。一、做好资源要素保障(一)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对列入“125”工程的重点技改项目,新增用地符合节约集约标准的,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
    2019年05月2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县水利局关于报请实施《沂水县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请示的批复
    2019年05月20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县水利局关于报请实施《沂水县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请示的批复沂政字〔2019〕60号县水利局:你局《关于报请实施〈沂水县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相关请示事项,请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附件:沂水县水利局关于报请实施《沂水县2019—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请示沂水县人民...
    2019年05月20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城街道阳西社区居民委员会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9年05月17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城街道阳西社区居民委员会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9〕45号​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沂城街道阳西社区居民委员会位于小仓路以北3.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注销以上宗地范围内已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2019年5月17日...
    2019年05月17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杨光全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9年05月17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杨光全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9〕​32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龙家圈街道杨家庄子社区以北,杨光全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平方米,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2019年5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05月17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县跋山水库管理处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9年05月17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县跋山水库管理处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9〕31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县城区司家官庄村、安子沟村、宝泉村县跋山水库管理处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6948平方米,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2019年5月17日(此件公...
    2019年05月17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原沂水县税务局许家湖税务所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19年05月16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原沂水县税务局许家湖税务所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19〕​27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许家湖镇驻地,原沂水县税务局许家湖税务所使用的1058.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2019年5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05月16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9年05月12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沂政办发〔2019〕16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沂水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10日...
    2019年05月12日
共1645条  6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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