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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责任科室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公开

申请公开

县级

乡级

1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应急办

2

部门和地方规章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3

其他政策文件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网站



4

标准

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网站



5

备灾管理

本级应急场所建设情况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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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灾害信息员队伍

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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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灾后救助

灾情核定信息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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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办

8

救助审定信息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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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灾害救助

救助指南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倒 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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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乡镇审核

审核救助类型、金额和救助人员相关资料,并公示及救助人员名单、救助金额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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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救助发放情况

公布救助款物来源、数量及救助款物发放情况、救助人员花名册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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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灾后救助款物管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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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办

13

捐赠款物信息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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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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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工作动态

工作信息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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