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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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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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全 |
特定群体 |
主动公开 |
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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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征地管理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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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1.法律法规和规章;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农村村民住宅拆迁补偿标准〕;〔*征地工作流程图〕。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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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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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征地前期准备 |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镇(街道)、村公示栏公开。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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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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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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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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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全 |
特定群体 |
主动公开 |
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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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征地 组织 实施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
《土地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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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国土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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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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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所、 经管站、 财政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