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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责任科室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公开 申请公开 县级 乡级
1 行政审批 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其他: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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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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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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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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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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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行政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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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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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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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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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公共服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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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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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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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 饮食用药安全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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