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责任科室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公开

申请公开

县级

乡级

1

征地管理政策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1.法律法规和规章;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农村村民住宅拆迁补偿标准〕;〔*征地工作流程图〕。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政务服务中心




国土所

2

征地前期准备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镇(街道)、村公示栏公开。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3

征地 组织 实施

征地补偿登记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土地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拟征

收土地

所在地

的村集

体成员


国土所

4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国土所、

经管站、

财政所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