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县委,县政府批转信访事项的督查工作,协调开展联合督查活动。综合分析督查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情况。指导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开展信访督査工作。负责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人事分离、人户分离、入事户分离信访事项的查办或者协调处理。负责进京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事项督查、协调等工作。负责县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处理信访问题的组织协调、跟踪落实工作。依据职责权限对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信访工作和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开展督査,并视情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建议。负责应当由县政府受理的复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已终结信访事项备案工作。承办应当由县政府受理的重要信访事项和复查事项的听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信访事项复査和听证工作。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査复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阮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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