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监督和管理财务收支预算及各项资金使用,根据需要,及时向领导报告财务收支状况,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参与本单位经济协议、合同的拟定、审核、会签工作,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财务管理等级化考核工作,行使本单位会计核算主管(电算化管理员)岗位的各项职能,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和会计报表,监督制约各项经费的收支平衡。遵循“先请示后使用,先审批后报账”的原则。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定期检查车管分所及中队收费票据的支出情况。必须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执行,收费名称必须立项名称相符,不得擅自立项或超标准收费,及时做好本单位库存材料和会计档案管理及大队的基建计划和基建预决算的审核工作。
负责人:陈允峰
办公地址:鑫华路43号交警大队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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