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及上级的各项规定。
二、维护交通秩序,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实行监控,全面掌握辖区路段的交通安全动态,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间的交通流量,提出并实施针对性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三、依法查纠和处理辖区内使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四、负责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协助现场调查、清理和疏导交通工作。
五、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群众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六、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动态,及时反馈信息,及时、准确向大队及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公安交通管理情况。
七、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求助,为群众排忧解难。
八、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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