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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0254 主题分类: 文物;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20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3〕15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2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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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3〕15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发展机遇

(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敦煌研究院座谈、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就文物保护利用、石窟寺保护、考古工作、文物队伍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文物安全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全省全市全县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各级政府明确文物保护措施和要求。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均把文化大省建设作为富民强省的一项战略任务,出台了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多项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沂水县委县政府在中央和省级市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坚持守正创新,不但提出了有沂水特色、有创新性的文保措施,也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贯穿文物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中,依法依规管细管好各类文物,为推动山东省、临沂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沂水力量”。

(三)文物事业发展定位更高。目前,全社会对文物保护的关注度持续升温,面对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面对公众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文化需求,沂水县迫切需要更高、更远的文物事业发展定位,这涉及文物保护与改善民生的关系、文物保护与改善环境的关系,亟待纵深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力求有效转化文物资源价值、充分焕活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近年工作成果

沂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在上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下,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在不断进取探索的过程中取得了优异成绩,部分工作甚至走在了全省全市前列。

(一)全面落实中央决策与省委、市委部署,日益精进文物保护和展示利用方式。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在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上对“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作出的部署,通过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探索文物惠民新方法,大胆尝试历史文化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径,先后实施并完成多个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

2021年1月跋山遗址被公布为山东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月,跋山遗址、刘家店子遗址、纪王崮墓群同时入选“山东百年百项重要考古发现”,12月,高桥手绣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鲁绣典型代表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代表性项目名录。2022年6月沂水县凭借县域高质量的文旅产业发展入选首批山东省文旅康养强县(全省共有10个县、市、区),且是临沂市唯一入选地区。

在齐长城保护方面,完成齐长城穆陵关西段1950米除险加固工程,编制穆陵关段、黄墩段保护工程设计方案,完成鸡叫山、黑堆山两段抢救性保护计划书等多项工作。县文化和旅游局还通过积极探索“把齐长城遗址两侧各外扩10米范围内的土地,租赁为文物保护用地”的办法,实现齐长城遗址两侧不受群众耕种、蚕食等人为侵扰的目的,有效破解了齐长城遗址管护难题,并专门设置66个齐长城遗址巡护公益性岗位巡护员,切实加强了齐长城遗址(沂水段)管护工作,较好地实现了文物保护与就业增收双赢互促的任务。

(二)制定针对性的文物保护规章制度和文保体系,不断完善文物工作内容。

近年来,沂水县颁布了《沂水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田野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齐长城遗址保护管理的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实施意见》《沂水县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若干措施》等一批具有针对性的保护管理法规文件。这些文件涉及编制文物事业发展规划、革命文物保护、文物考古制度、文物安全管理水平、项目带动战略、博物馆功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是沂水县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为开创沂水文物工作新局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以位于山野地区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为例,通过实施“百点千村万巡”工程系统串联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构筑以县文化和旅游局为“主干”、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支”、村居保护员为“叶冠”三级联动的“树型”文物保护体系,逐步完善了文物安全预警机制,掌握了文物安全第一手信息,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系统提升了野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水平。

(三)落实出台“先考古、后出让”的具体实施意见,推动实现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双赢的发展格局。

2020年11月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遵循“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工作原则,明确文物踏查、考古勘探、发掘适用范围、作业主体、工作条件与程序、经费安排、部门责任等内容,保障了考古工作的有序开展。这一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沂水县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机制的重要依据。本意见在指导2022年龙家圈棚改等23宗拟出让商业房地产地块进行考古勘探项目中,真正达到了既符合当地土地供应实际情况,也兼顾下一步土地储备改革方向的目的。

(四)不断拓展革命文物宣传展陈方式,全面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

沂水县作为革命老区、沂蒙精神主要发源地之一,革命文物富集,为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它们,县文化和旅游局对不同的文物类型采取了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对可移动文物,采取档案馆保管、博物馆收藏、纪念馆展览等方式进行保护和展示。如山东省第一面党旗、陈毅元帅用过的办公用具、八路军山东纵队卫生部直属后方医院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大众日报印刷厂用过的印刷器具等。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编辑故事集或资料集,结合图片进行展览,并配合县党史办、县志办、县政协等单位编辑出版的各种史料性书籍进行宣传。如陈毅与王庄百姓的故事、红嫂祖秀莲救八路军伤员的故事、武善桐抱着日寇跳悬崖的故事、靳玉翰创办沂蒙工商合作社为八路军筹集给养的故事等。

对不可移动文物:

通过公布保护名录进行保护和宣传。如2021年底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了《临沂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沂水县有23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入选,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此外,还有4处革命文物保护单位被公布为山东省党史学习教育场所、3处村庄入选山东省红色文化特色村培育创建名单。

通过文物保护工程对革命文物本体和文物预防性保护起到带头作用。如沂水县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旧址抢救性保护工程、沂水县博物馆库房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和沂水县穆陵关西段抢险加固工程。

通过红色建筑自身的展陈起到宣传作用。如沂水县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旧址和沂水革命烈士陵园,这些建筑物不仅是表面的物化载体,更是一种精神价值的存在,它们成为拉近大众和党史文化距离的一种媒介载体,成为构筑红色精神,增强中国力量的“动力泵”,这种精神价值对塑造我国文化构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五)综合提升博物馆、展览馆的文化服务质量,与红色旅游共同助力当地文旅发展。

沂水县博物馆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功能,积极打造沂水名片,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提升了自身的影响力。2018年此馆特设的《崮上春秋——纪王崮春秋墓专题陈列展》获评第四届(2016—2017年度)全省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展“精品奖”;2020年此馆成为二级国有博物馆后,增强了与省内外旅行社和教育机构的联系,通过各类游学活动,更好地满足各地参观者对沂水地方特色、沂蒙精神的了解和探寻需求;2022年此馆成为第四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后,继续与教育部门联合设计开发实践应用研学课程,不断开展青少年教育、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提升本馆在展示教育方面的文化服务质量。

沂水县第一家正式获批成立的民办博物馆“海迎相机博物馆”于2016年进驻萤火虫洞旅游风景区。这种形式一来是借助博物馆丰富了景区文化内涵,二来是鼓励了景区为博物馆免费提供场地,这种互惠互利、强强联合的形式实现了用传统文化拓展文旅广度的新局面。

除上述博物馆外,沂水已经建成的山东纵队卫生部后方直属医院纪念馆、沂蒙红嫂祖秀莲纪念馆、大众日报印刷厂纪念馆、山东分局革命文化展览馆、陈毅指挥所展览馆及广场、沂蒙山革命根据地、西墙峪红色文化纪念墙、沂水革命纪念馆等十余处场所正逐渐加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旅游线,这些具有红色文化内涵的标志性建筑物和纪念馆,是宣传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革命精神和革命事迹的“见证者”,更是有效推动我党历史文化遗产宣传的“代言人”。

(六)文物宣传方式丰富多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各类文物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县文化和旅游局常年坚持利用“文化遗产日”和“国际博物馆日”以及送文化下乡等时机,组织文保工作人员深入到村庄、社区、田间地头,通过悬挂标语、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单、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深入普及文物知识,传播保护理念。

近年来,县文化和旅游局还通过组织各类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活动,作为文化民生建设、传统文化弘扬的工作重点。公益演出“百台千村万巷”志愿服务工程经验做法入选《山东省2022年度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典型案例》,并在《文旅游中国》等媒体平台推广宣传。2022年5月联合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举办“‘象’往跋山、人类家园——‘公众考古’走进跋山遗址”活动,通过沉浸式公众考古体验活动,旨在利用现有材料和手段重新展示古代文物和古人类生存技法,向大众科普考古知识;同年9月举行的“沂水齐长城文化宣传周暨沂山沭源农民丰收节”,被山东省文旅厅列入“2022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主题活动”,这不仅为展现农民朋友的勤劳智慧提供了载体,也为宣传世界文化遗产——齐长城搭建了良好平台。

三、面临挑战

(一)保护经费总量不足。根据“十三五”期间文物保护项目的经费统计,沂水县配套资金十分有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保护资金基本可满足保护需要,省市县级文物保护经费仅能满足对濒临损毁文物进行抢救性保护、维持对文物保护进行最低限度的经费投入,总体上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经费投入不足。

(二)文物专业力量缺口较大。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加挂沂水县文物局牌子,下设文物管理办公室、博物馆,行政编制13人,在岗13人。其中文物管理办公室3人,负责全县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巡查、文物“四有”和“四防”、县域建设工程涉及文物行业审批工作,并参与文物资源调查、文物档案整理、文物维护修缮、文物安全网格化管理等业务工作。目前管理人员缺口较大、业务较为繁重,相应专业人才和相关培训有限,缺乏考古专业人才、博物馆讲解员、红色旅游专业人才。

(三)文物资源和文旅发展不平衡。沂水县拥有相当富足的文物资源,但产业化不足、集群化匮乏成为沂水县文旅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此外,各类文物资源丰富但高质量的利用力度不足,旅游产业经济附加值高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成为当前沂水县文旅业发展失衡的重要原因。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沂水县文物资源,为全县基本实现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在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中,认真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保养、抢救保护工作,加强文物工作队伍建设,服务文物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坚守文物安全底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提升全县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加强基层文保队伍建设,全面抓好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健全完善公安、文物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文物犯罪行为,推动文物安全工作落实落细。

(三)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举措。要针对不同类型文物开展科学保护并严格实施保护措施,要积极争取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经费。要加快推进跋山遗址、纪王崮春秋墓、资庆寺砖石塔为重点的文保单位工作项目,带动提升全县文物保护水平。要全面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在办理项目用地手续时,提前进行文物影响评估,避免造成工作被动。

(四)释放文物利用潜能。将文物事业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合理利用上为文物拓展功能,充分挖掘县内文物内涵价值,充分借助齐长城遗址文化公园、纪王崮考古公园建设等重点项目,打造沂水历史文化宣传平台,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文物事业、文化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

(五)深化创新开放共享。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文物保护的利用观念创新、保护传承方式创新、保护科技创新和传播手段创新。主动融入省级和市级的文物事业发展规划中,积极参与省内外、各层级的相关合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通道,增强社会力量参与的获得感和荣誉感,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广度和深度,营造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

三、发展战略

(一)考古遗址公园保护战略。配合国家文化公园、国家及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大遗址保护,推动纪王崮墓群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步伐,为本县大遗址保护工作争取国家政策、经费和业务支持,充分发挥其在促进文物事业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打好基础。

(二)重点文物项目战略。实施齐长城穆陵关主线支线交汇展示工程和齐长城遗址(沂水段)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和建设工作;全力以赴推动跋山遗址入选202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工作;完成《纪王崮墓群文物保护规划》和《纪王崮墓群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工作等。

(三)拓宽非遗保护战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加快文创产品开发,推动非遗文化产品产业化发展。以高桥手绣、沂水桑皮纸、沂蒙小棉袄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作为传统工艺振兴重点项目。

(四)依法提升文物保护效能战略。完善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的安防、技防设施,强化文物保护执法手段,有效震慑文物破坏和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效能,确保文物安全。

(五)宣传推介战略。把加大文物宣传力度作为动员和组织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推进市内、省内、国内传播,加强文化交流和文明对话。以讲好沂水故事、沂蒙精神为着力点,更有地标性、代表性地呈现党领导沂蒙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历程。

四、发展目标

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全县文物事业建设,基本形成科学完备、规范高效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要完善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博物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综合利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坚决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要严格落实项目落地文物勘探前置要求,提前谋划,争取主动。要坚持保护和传承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和支持力度,注重传承人培养,传承和弘扬好非遗文化。要推进文物、宣传、教育、旅游的深度融合,积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创产品。要积极借助各类媒体渠道,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氛围。要建立方式创新、学术支撑、多方协同的沂水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传播体系。

五、发展侧重点

(一)让文物“活”起来。充分挖掘各类展览馆、纪念馆、博物馆的馆藏文物价值,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新名片,让文物在社会生活中真正“活”跃起来。全面利用现有革命文物建筑、红色革命文物自带的革命历史属性,守好红色阵地,激活红色基因。

(二)筑牢文物保护“网”。加强与住建、纪检、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严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擅自修缮,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倒卖文物等各类文物违法案件,加大对文物犯罪打击力度,守牢安全底线。

(三)加强考古工作。对于有“先勘探后建设”前置要求的项目,全面做好基本建设中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对重点项目齐长城遗址、纪王崮墓群、跋山遗址、资庆寺砖石塔等任务,不但要抓紧开展考古工作,更要提升考古与展示利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协调遗址保护与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关系,促进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工作。首先加强革命文物保护方案的编制,强调系统性、连续性的整体保护,在深入挖掘内涵基础上开展利用,讲好党的故事,擦亮初心使命。其次要重点完成各类革命文物的保护工程工作,在预防性保护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齐长城遗址相关项目

齐长城遗址在沂水境内包括主线和支线两条线,贯穿5个乡镇48个村庄,全长约66.1千米,按风险等级划分为红段2段、黄段7段、绿段15段。为加强对齐长城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沂水县积极组织实施齐长城遗址保护和利用工程,不断提高齐长城文物保护管理水平,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双管齐下的工作方式,开展对齐长城重要点段的修缮和保护,构建与相邻区县联动的文物保护格局,积极推动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和建设工作。

(一)实施“齐长城遗址——穆陵关东段、黄墩段抢险加固工程”,开展齐长城遗址黑堆山、杨廷山段安防工程建设项目。穆陵关东段、黄墩段工程已经获得审批通过,并成功申请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这两处抢险加固工程维修内容主要包括:对墙体切面、冲沟根据其高度分别采取培土、回填、补夯加固及植草保护等措施;对长城石边墙根据其病害程度采取归安、补砌等措施;清理影响墙体安全的深根系灌木、速生林木等,清理完成后采取植草保护的措施;对墙体出现凹陷等排水不畅的部位采取疏导排水的措施;对墙体外边缘线外扩5米的范围内采取植草保护的措施;根据墙体的保存情况分别设置保护标志碑、说明牌和保护界桩;结合现有的道路设置保护遇查通道等。黑堆山、杨廷山段安防工程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并争取在2023年完成安防工程工作。

(二)完成“租赁齐长城遗址两侧各外扩10米范围内的土地为文物保护用地”的工作。坚持县财政兜底保障,实现遗址两侧不受群众耕种、蚕食等人为侵扰,争取在2023年完成租赁工作。进一步落实齐长城遗址文物保护员责任,要定期集中组织培训、提升技能,定期核查看护效果和责任,并将考核纳入全县宣传文化工作的表彰范围,真正调动文物保护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将科技巡查管护日常化,建立全景影像档案和反馈记录,利用无人机航拍,对遗址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图片、影像数据存档,利用大数据分析本体现状,提升预警能力和安全监管成效,便于下一步制定准确的保护方案。

(三)开展“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齐长城段的文物展示利用工程——穆陵关主线支线交汇展示工程”。争取在2025年完成穆陵关主线支线交汇展示工程。首先要按照“核心点段支撑、线性廊道牵引、区域连片整合、形象整体展示”的原则构建总体空间格局,重点建设管控保护、主线支线交汇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文化利用四类主体功能区,实施齐长城遗址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齐长城遗址精神文化研究发掘、环境配套完善提升、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工程,尤其要突出主线支线交汇点的标志性项目建设,着力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齐长城段打造为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标志。其次要继续完善联合共享制度,由于沂水段的齐长城遗址涉及沂水县、临朐县和安丘市三个地区,要针对信息沟通、日常监管、违法管控、巡视举报等问题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实现由沂水县主导的三县(市)文物主管部门通气、交流会议,实现“信息联通、巡查联动、案件联办、成果共享”的机制。第三要构建齐长城遗址文化专题线路,将齐长城周边各分散的地理资源空间整合为具有文化符号意义的线性公共文化空间,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此外,还需依托“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逐步推出“云赏齐长城”文物数字展示平台,整合齐长城文物资源数据,形成具有较强可视性、较高知识性的齐长城文物数字展示平台,开展交互式、沉浸式、智慧化的云展览文化体验及应用研发,打造线上齐长城文化体验与呈现系统。

(四)齐长城遗址(沂水段)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和建设工作。2023年启动齐长城穆陵关博物馆的选址和规划设计工作,此馆的规划设计要符合齐长城文化特色,也要兼顾功能性与实用性,还要统筹周边风貌环境;在博物馆的文旅服务方面,要高标准规划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奠定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齐长城段的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2024年实施齐长城遗址(沂水段)国家文化公园文物资源全面调查工作和项目落地工作。指导沂水县集合齐长城遗址及周边丰富的自然资源、优美的自然风光以及悠久的历史文化,加快编制标准高、文化性强的规划;加大宣传力度,优化环境,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理念,内招外引,促使齐长城周边区域旅游项目尽快成功招商落地;积极争取各级支持,推动沭河源区域、八里沟区域、沂蒙小棉袄民俗区等建设,努力将齐长城遗址(沂水段)及周边打造成“古今辉映”文旅融合发展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二、纪王崮墓群相关项目

纪王崮墓群位于沂水县泉庄镇杨家洼村西纪王崮,发现于20世纪80年代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过程中,先后进行了4次考古调查和2次发掘,是一处距今已有两千六百多年历史的春秋时期诸侯王级别的墓葬,墓葬保存完整程度国内罕见。墓群共分两个区域,山上崮堡和崮下山城。其中崮上发现墓葬4座、遗迹19处,崮下遗址6处,时代跨越东周、汉代、清末民初三个时期。2012、2013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墓葬进行系统发掘,其中一座是未完工(或称为正在开凿中)的墓葬。纪王崮墓群对于研究山东地区的历史和春秋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工艺技术、墓葬制度以及城址的建筑营造、工程建设等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要重点强调独特性、突出严谨性,要高点定位、抢抓落实,要合理开展后续考古与研究工作,要对纪王崮墓群实行整体保护、建立完善的遗址保护制度,要统筹力量抓推进,进一步整合文物、旅游、乡镇、景区力量,以主要精力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2023—2025年需完成纪王崮墓群及周边区域考古调查勘探项目、《纪王崮墓群文物保护规划》和《纪王崮墓群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工作、纪王崮墓群本体修缮与展示工程、纪王崮墓群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相关工作等多个重要任务,全力以赴把纪王崮墓群遗址公园打造成为标志工程、示范工程。

三、跋山遗址相关项目

跋山遗址位于沂水县河奎村,北距跋山水库约300米,经国家文物局批准,2020—2021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协同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组建联合考古队,对本遗址开展抢救性发掘工作。跋山遗址的发现填补了山东及中国北方地区旧石器时代考古的空白,是目前省内发现的文化内涵最为丰富的旧石器时代中期遗存,且遗址包含多个连续的文化层位,出土丰富的古人类遗物遗迹,对于建立我国东部旧石器时代中期文化序列,论证“中国—东亚”人类的连续演化,研究当时人类的技术特点、生产生活方式和生存环境背景,具有重大价值与意义。为更好地保护这一遗址,本规划期内对跋山遗址的后续发掘及研究工作将会逐步、系统开展:

2023—2024年,争取完成跋山遗址“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入选工作。从为中国建立和完善区域文化史、解决“现代人起源”和“中华文明起源”等方面出发,为最终获评打好基础。

2023—2025年,在遗址本体的保护方面,鉴于目前修建的围堰及工作方舱(保护棚)等保护设施,基本可以满足三年内的主动性发掘保护要求,本规划建议应继续按照每年50平方米发掘面积的计划开展考古工作,同时还要结合《跋山水库“一湖一策”方案修编(2022—2024)调研报告》中的“水库生态建设”“雨水情监测”“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内容监控遗址周边环境变化。

2023—2025年,在遗址考古研究方面,继续加强与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持续开展石制品残留物分析、微痕分析、动物化石、古DNA样品分析等研究工作。

四、资庆寺相关项目

资庆寺砖石塔位于院东头镇张家庄子村北,原为古代资庆寺和尚林塔,今仅存一座,为砖石结构。塔高12米,塔底为石砌结构,塔身用青砖砌筑,上部使用砖瓦盖顶。塔龛门高1.35米,宽0.65米。据调查原塔林之中,共有塔六座,早年坍塌五座。现仅剩一座。清康熙十一年《沂水县志》载:“望仙山,县西南七十里。旧志云:群峰蔽日,万壑争流,中有望仙寺(即资庆寺),相传黄龙得道于此。今有浮屠三黄龙遗像在焉”。所遗留石碑上记载此地为资庆寺旧址。

本规划期内须在2023年对资庆寺砖石塔及钟楼开展考古调查工作,理清资庆寺砖石塔及钟楼关系以及相关保存状况,2023年底前编制完成资庆寺文物保护方案,并实施修缮保护工程。

五、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2023年完成县域境内的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第五批市保公布后的保护碑安装工作、第七批县保单位公布工作、遴选储备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项目。

2024—2025年实施第七批县保单位公布后的保护碑安装工作、第九批国保单位申报工作。实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体核定工作,建立沂水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实施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推进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记录档案记录和文物测绘工作。

六、石窟寺及石刻项目

2024年开展桲椤峪石窟、塔涧庵摩崖石刻等同类型文物研究工作,推动学术专著编写出版。实施石窟寺及石刻专项调查,摸清县域内石窟寺及石刻的基本情况、保存状况,推进石窟寺及石刻的科学规范管理。建立石窟寺安全巡查制度,切实做好野外石窟寺及石刻的看护与巡查。提升石窟寺及石刻的展示利用水平,开展旅游及配套服务设施、解说系统升级改造,提升石窟寺保护利用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云展览、数字化等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拓展石窟寺展示利用手段。

七、重要考古工作

(一)推进考古评选项目入选工作。依据国家文物局相关规定,争取跋山遗址入选国家文物局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二)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依据国家文物局《大遗址利用导则(试行)》,探索出台沂水县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规范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有效发挥文化遗产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推进纪王崮墓群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山东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及总体规划,在科学保护基础上,推进考古调查工作,分级分类组织实施文物展示利用工程。实施好齐长城遗址(沂水段)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和建设工作,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之间的关系。

(三)坚持考古前置、加强考古工作管理。重点完成东安故城、纪王崮墓群及周边区域、跋山遗址、东山遗址、邵家宅遗址、东邱遗址、朱家庄汉代遗址、资庆寺砖石塔及钟楼的考古工作。理顺基本建设中考古工作组织、实施、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区域性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积极发挥考古在建设项目策划生成阶段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顺畅的考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土地规划许可信息推送和共享常态化,加强工程建设中的考古管理工作。

(四)完成相关考古报告。组织考古机构开展考古发掘资料整理工作,主要包括:纪王崮墓群、徐家店子遗址、神家庄遗址、古峰台遗址、龙家圈街道南黄家庄元代佛塔等古遗址和古墓葬。

专栏1 考古工作项目

1.争取入选国家文物局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跋山遗址;

2.考古遗址公园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纪王崮墓群省级考古遗址公园、齐长城遗址(沂水段)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和建设工作;

3.组织考古机构开展考古发掘资料整理:纪王崮墓群、徐家店子遗址、神家庄遗址、古峰台遗址、龙家圈街道南黄家庄元代佛塔等古遗址和古墓葬;

4.考古勘探调查工作:东安故城、纪王崮墓群及周边区域、跋山遗址、东山遗址、邵家宅遗址、东邱遗址、朱家庄汉代遗址、资庆寺砖石塔及钟楼。

八、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管理

(一)完善数据库收集工作。结合《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山东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管理”内容,建立沂水县革命文物资源数据库,推进革命文物资源信息开放共享。

(二)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依据《山东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的要求,2023—2025年实施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意义的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旧址、《大众日报》创刊地旧址、沂水革命烈士陵园、对崮峪烈士公墓、孟良崮战役陈毅指挥所等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改善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状况。

结合《临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十四五”规划》,创新红色旅游发展模式。坚持把红色旅游与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等相结合,构建红色教育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打造红色文旅产业高地。推动红色教育、文化旅游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以沂蒙精神红色旅游为统领,围绕沂水县的山、水、林、田、崮、洞、泉等红色资源开辟两条相关文旅线路: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红色研学线路),即桃棵子村—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旧址—尹家峪田园综合体—岱崮地貌;拥军主题线路,即《大众日报》创刊地旧址—祖秀莲墓—祖秀莲故居等。

(三)创新革命文物利用途径。依据《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2019)》,加强革命文物宣传教育、展示利用和日常管理工作,深化拓展革命文物教育功能,紧扣价值内涵、彰显时代特色。提升革命旧址对外开放水平,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推动革命文物逐步对外开放。推动革命文物展览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鼓励革命纪念馆举办主题巡回展,依托革命文物资源,推出革命文化主题研学旅游、体验旅游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支持建立红色经典景区和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深度融合,助力新时代乡村振兴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四)提升革命文物展示水平。坚持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把好导向、聚焦主题,用史实说话,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公正客观评价历史事件和人物,着力打造高质量精品展陈,有效提升反映党的百年奋斗伟大历程的重要革命旧址展示水平,及时补充体现时代精神的陈列展览内容。创新展陈方式,加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展示,增强革命文物展览陈列的互动性、体验性。鼓励博物馆、纪念馆的馆际交流合作,形成资源共享和联展巡展常态机制。合理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表现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深化系统研究。整合文物、党史、军史、档案、县志等各方面研究力量,加强相关实物、文献、档案、史料、口述史的抢救、征集与研究工作,深入挖掘革命文物蕴含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支持文物博物馆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革命文物领域课题研究。

(六)强化教育功能。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开放工作,推动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基地建设。支持馆校共建实践育人共同体,设计出符合不同年龄、不同群体认知特点的多样化主题教育方案。提高革命文物传播能力,加强革命文物数字化展示,丰富网络空间红色文化内容,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革命文物保护、红色文化传承的浓厚氛围。

(七)促进红色标语展示宣传。重点开展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调查及保护利用工作,加强对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研究阐释,做好史料和口述史的收集征集,强化成果运用,推动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再上新水平。

(八)推进安全保护工作。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定期风险排查和日常养护管理制度,推动建设消防系统,对火灾风险突出的重要革命文物建筑实现消防设施建设全覆盖,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专栏2 革命文物工作项目

拥军主题线路:《大众日报》创刊地旧址—祖秀莲墓—祖秀莲故居。

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红色研学线路):桃棵子村—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旧址—尹家峪田园综合体—岱崮地貌。

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重点文物保护项目: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旧址消防工程、《大众日报》创刊地旧址、沂水革命烈士陵园、对崮峪烈士公墓、孟良崮战役陈毅指挥所等项目。

九、博物馆事业发展

(一)优化博物馆体系布局。结合《山东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内容,加强县级统筹,加快推进县博物馆基本陈列提升工程。拓展博物馆主题和地域特色,构建“一馆引领、多元并举”的博物馆生态格局。正确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

(二)实施陈列展览精品工程。配合重要活动、重要时间节点,依托丰富的文物资源,策划推出具有鲜明沂水文化特色、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展览。整合全县馆藏文物资源,支持联合办展、巡回展览、流动展览以及网上展示沂水特色的“云展览”。

(三)加强博物馆藏品管理。结合《山东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内容,推进县博物馆库房保存条件提升。2025年实施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实现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达标率100%,主要内容包括:改善馆藏文物保存环境,强化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建立完善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体系,通过文物保存环境监测和调控,抑制各种不利环境因素对文物的危害,加强县博物馆库房标准化建设,推进博物馆库房保存条件提升。

(四)推进博物馆数字化建设。2025年完成沂水县博物馆的智慧博物馆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馆藏资源数字化建设,完善博物馆信息检索系统,将博物馆资源管理信息化、展览传播网络化、社会服务智能化,构建综合感知、信息互联、智能融合的博物馆新形态,使数字化成果有效支撑博物馆各项事业发展;发挥数字化在博物馆展览、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运用信息技术拓展观展方式发展体现沂水特色的“云展览”;整合完善公共服务大数据管理系统,将数字化语音导览、观众预约参观、观众个性化服务等纳入统一管理,推动博物馆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等新型文旅服务。

(五)完成馆藏文物定级工作。2025年完成馆藏文物定级鉴定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健全藏品登录机制,完善分级分类登记备案制度,做好馆藏文物整理、定级、建账和建档工作,建立藏品信息管理动态档案。强化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实施馆藏珍贵濒危文物、材质脆弱文物保护修复计划以及博物馆标准库房提升工程。推进藏品档案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大基础信息开放力度。

(六)丰富展览内容和形式。在保证文物真实性、合法性的前提下,鼓励博物馆联合图书馆、文化馆、工人文化宫等公共文化设施为民间收藏文物举办展览。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咨询服务,普及文物收藏鉴赏知识,规范文物鉴定经营性活动,建立文物鉴定公益性咨询常态机制。为民间收藏文物有序流通提供便利服务。

(七)加强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在2025年完成1—2家具有沂水地方特色的民办博物馆建设。强化对非国有博物馆的适当扶持,督促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健全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转、维护经费保障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博物馆免费开放水平。馆舍应参照《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等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其中展厅(室)面积不宜低于馆舍建筑面积的40%或小于400平方米。藏品应来源合法,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显著行业特性或能够填补某一领域空白,数量不少于300件(套)。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具有与办馆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4人。具备符合开放条件的、完善的消防和安防设施及应急预案。

十、文物安全综合管理

(一)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效能。结合《山东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加强文物法治和文物安全”内容,做好文物保护“最后一公里”工作,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文物安全管理网络,规范日常巡查。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测维护与运行保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建立文物安全档案,提高文物安全风险识别预判防控能力。持续实施沂水县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推动全县文物消防安全形势向好发展。加强博物馆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强化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二)提高文物安全防护水平。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2025年完成将全县文物资源、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保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一个平台”的工作,实施严格管理。依法依规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密集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加强文物“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加大对野外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石刻等防盗窃盗掘力度。加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火灾防控力度,提升安全监测、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电子巡查设施等级。

(三)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健全县乡村三级文物安全管理网络,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部门协作共商机制,推动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与公安、应急、消防等多部门密切合作以及与文物行政执法合作。加强文物安全信息共享与协同机制,提高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十一、文物文化资源开放共享

(一)加强文物价值传播推广。发挥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的青少年教育功能,推进展览馆、纪念馆、博物馆资源与学校教育资源的有效衔接。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实施沂水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扩大文物价值影响力。利用传统节日、遗产日、博物馆日、旅游日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广泛参与的遗产宣传和保护志愿活动。

(二)创新文物对外合作交流机制。依托沂水县博物馆平台,深化我县与省内外、国内外交流合作,打造文物外展品牌;积极举办和参与各级文博领域学术会议与论坛,丰富文明交流互鉴的思想内涵,宣传沂水文物的历史贡献与时代价值。

十二、文旅融合发展

(一)拓展文化传承广度。充分挖掘“千年古县”历史文化底蕴,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沂水的文化魅力、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展出我省我市。

(二)优化基层文旅服务。坚持为民利民惠民导向,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解决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发挥好图书馆、文化馆、工人文化宫的文旅服务作用。

(三)合理测评旅游开发对文物的影响。科学评估文物资源状况和游客流量,合理确定文物旅游景区的游客承载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运用环境与资源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和组织经济学等经济学的理论和实证方法,对文物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的相关作用,文物旅游的成本和收益度量,文物旅游的定价策略和管理体制,文物旅游的发展前景等若干重要的政策问题进行分析,为指导下一步的文旅融合方案提供测评依据。

(四)系统融合文物和旅游资源。实施文旅活县战略行动,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出一批能推动文化宣传的精品文旅项目,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广旅游品牌、完善旅游线路、强化旅游配套,培育旅游体验新场景,全力打造文旅融合发展新高地。

十三、本规划重要项目实施节点

根据上述时间安排,本规划重要项目实施分期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计划实施时间

项目

备注

1

2023年

完成齐长城遗址——穆陵关东段、黄墩段抢险加固工程。

完成齐长城遗址黑堆山、杨廷山段安防工程建设。

完成“租赁齐长城遗址两侧各外扩10米范围内的土地为文物保护用地”的工作。

启动齐长城穆陵关博物馆的选址和规划设计工作。


2

2023年

完成资庆寺砖石塔及钟楼考古调查工作,并编制保护方案,争取年底完成修缮保护工程。


3

2023年

实施县域境内的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第五批市保公布后的保护碑安装工作、第七批县保单位公布工作、遴选储备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项目。


4

2023年

实施《纪王崮墓群文物保护规划》和《纪王崮墓群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工作。


5

2023—2024年

跋山遗址争取入选202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6

2024年

开展纪王崮墓群本体修缮与展示工程。


7

2024年

开展齐长城遗址(沂水段)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各级支持,推动沭河源区域、八里沟区域、沂蒙小棉袄民俗区等建设,努力将齐长城遗址(沂水段)及周边打造成“古今辉映”文旅融合发展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8

2024年

实施县域境内石窟寺及石刻专项调查,推动桲椤峪石窟、塔涧庵摩崖石刻等同类型文物研究工作的开展,推动学术专著编写出版。


9

2023—2025年

切实做好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调查及保护利用工作。

实施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旧址、《大众日报》创刊地旧址、沂水革命烈士陵园、对崮峪烈士公墓、孟良崮战役陈毅指挥所等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程。


10

2023—2025年

考古工作:配合资庆寺抢救性保护工程的考古调查、跋山遗址、东山遗址、邵家宅遗址、东邱遗址、朱家庄汉代遗址。

资料整理:纪王崮墓群、徐家店子遗址、神家庄遗址、古峰台遗址、龙家圈街道南黄家庄元代佛塔等。

继续开展跋山遗址相关考古科学研究项目。

配合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工程

11

2024—2025年

实施第七批县保单位公布后的保护碑安装工作、第九批国保单位申报工作。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体核定工作。

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推进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记录档案记录和文物测绘工作。


12

2025年

完成齐长城穆陵关主线支线交汇展示工程。


13

2025年

实施馆藏文物定级工作。

实施智慧博物馆建设。

实施沂水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实现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达标率100%。


14

2025年

开展纪王崮墓群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相关工作。


15

2025年

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一个平台”,实施严格管理。


16

2025年

完成拥军主题线路和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红色研学线路)建设。


17

2025年

完成1-2家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营。

参照《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严格法治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全面推行基本建设项目文物区域评估制度、地方政府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制度等制度,加快形成完善的文物保护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

加大文物保护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提升文物依法管理和执法水平,加大人大文物保护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文物行政执法督查制度。推进基本建设项目涉及文物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拓宽经费保障

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文物本体保护与周边环境保护并重,落实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资金。按照文物保护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完善文物保护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导向性,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大政策实施予以倾斜。

健全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元化文物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效应,拓宽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事业领域有效途径。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进行捐赠、社会募集等。实现旅游资源产业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化,以缓解经济增长压力,逐步走出文物维护资金严重不足的困境。

三、健全人员保障

实施沂水县文物先进工作者评选推介计划,树立沂水县文物工作先进典型,对文物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整合沂水县当地文博人才,推进人才结构调整,加大文物行业系统的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加大人才交流力度。进一步健全文物系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梯次合理、作风优良的文物人才队伍。

四、推动科研保障

结合沂水县文物资源特色,树立课题意识,推进文物科技保护、考古学、博物馆学、革命史、古建筑保护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促进多学科合作与省内外学术交流,形成一批学术研究成果。

五、拓展宣传保障

重点围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重要节点,策划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努力提升沂水文物博物馆事业影响力;组织沂水县遗址保护与展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研究成果普及等活动,营造和形成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环境。充分利用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文物对外展览渠道,适时推出1—2个具有沂水地方特色的精品展览到省内外巡展。积极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渠道、平台和方式,汇聚各方力量和智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形成共同致力于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专栏3重点保障措施项目

法治保障:加大文物保护法宣传力度,利用国际古迹遗址日、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面向农村、社区、学校等开展文物法制宣传,将文物保护法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经费保障:按照文物保护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完善文物保护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健全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元化文物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效应,拓宽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事业领域有效途径。实现旅游资源产业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化,以缓解经济增长压力,逐步走出文物维护资金严重不足的困境。

科研保障:结合沂水县文物资源特色,树立课题意识,推进文物科技保护、考古学、博物馆学、革命史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人才保障:通过轮训、集训、培训等方式培养一批既懂文博业务、又有管理知识,年龄梯次和专业结构基本合理的管理者;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通过项目支撑、课题带动,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对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承担的重大课题研究、重点项目予以支持,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博人才。

宣传保障:重点围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重要节点,策划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努力提升沂水文物博物馆事业影响力;组织沂水县“遗址保护与展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研究成果普及等活动,营造和形成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环境。



规划图纸


图纸目录


图号

图名

01

空间布局规划图

02

规划分期图主题路线图

03

齐长城相关项目现状图

04

纪王崮墓群现状图跋山遗址现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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