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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设置如意社区等城市社区的批复
    2023年06月16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设置如意社区等城市社区的批复沂政字〔2023〕55号沂城街道办事处,龙家圈街道办事处,许家湖镇人民政府:你们镇(街)《关于调整设置城市社区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调整设置如意社区、天成社区、翰林华府社区、河东岸社区、山水文园社区、盛世豪庭社区、翰林苑社区、蓝庭社区、永丰社区。请于60日内,按法定程序完成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附件:1.沂城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设置城市...
    2023年06月16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沂水县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批复
    2023年06月16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沂水县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批复沂政字〔2023〕56号沂水经济开发区:你单位《关于设立沂水县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有关请示事项,现批复如下:沂水县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1.2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长江路,西至小岭官庄村,南至玉山路,北至金华山路。集聚区主要发展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含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登记表的非危险化学品项目)...
    2023年06月16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点状供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06月13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点状供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23〕35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现将《沂水县点状供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沂水县点状供地实施方案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提高乡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完善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机制,缓解乡村土地供需矛盾,助推乡村振兴...
    2023年06月13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3年06月13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沂政字〔2023〕54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县住房和城乡...
    2023年06月13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3年06月13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沂政字〔2023〕53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县住房和城乡...
    2023年06月13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沂城街道阳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3年06月12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水县沂城街道阳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23〕11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天目山路以南、嫩江路以西沂水县沂城街道阳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的199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2...
    2023年06月12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寨子山水库确权划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06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寨子山水库确权划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23〕34号院东头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沂水县寨子山水库确权划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沂水县寨子山水库确权划界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鲁水运管函字〔202...
    2023年06月0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沂水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023年06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沂水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沂政办字〔2023〕4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加强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沂水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充实后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主 任:王海娟 县政府副县长副主任:张洪春 县政协副主席,县教体局局长    刘金存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树友 县政...
    2023年06月0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
    2023年06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沂政字〔2023〕50号县住建局:你单位《关于确定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相关请示事项,请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附件:关于确定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关于确定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请示县政府:为适应城市发展...
    2023年06月08日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年06月06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
    2023年06月06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2023年06月05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的通知沂政办发〔2023〕33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做好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现将专班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组 长:牛树娟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海滨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彦伟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政务保障促进中心主任  ...
    2023年06月05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的批复
    2023年06月03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的批复沂政字〔2023〕49号县住建局:你单位《关于实施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要求。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将该项目列入我县城市更新项目计划。沂水县城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东至长安中路,西至中心南街,南至唐王山路,北至天柱山路,区域内总占地...
    2023年06月03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3年05月19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23〕10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山东龙立胶带有限公司以北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使用的600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5月19...
    2023年05月19日
  •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3年05月10日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现就延续实施《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相关优惠政策公告如下:一、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
    2023年05月10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的通知
    2023年05月09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的通知沂政办发〔2023〕25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为做好小型水库安全和防汛管理工作,规范防汛责任人履职行为,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各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附件:1.沂水县2023年小型...
    2023年05月09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沂水县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预案》等有关方案的批复
    2023年05月0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沂水县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预案》等有关方案的批复沂政字〔2023〕42号县水利局:你局《关于报批< 沂水县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预案>等有关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请会同有关部门立足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和抢险技术支撑三项行业职责,突出水库安全度汛、超标洪水防御等重点,强化“四预”措施落实,科学实施单一工程调度、水库群综合调度、库河联合调度和跨流域统一调度“四个...
    2023年05月0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05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沂政字〔2023〕47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
    2023年05月05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水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3年05月05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水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沂政办发〔2023〕23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我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促进人力资源产业聚集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沂水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布如下:组 长:王海娟 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
    2023年05月05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应急广播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年04月30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应急广播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沂政办发〔2023〕24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沂水县应急广播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沂水县应急广播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县应急广播平台的管理,建立完...
    2023年04月30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通知
    2023年04月23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通知沂政办发〔2023〕21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现将《沂水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沂水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做好全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
    2023年04月23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马文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批复
    2023年04月1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马文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批复沂政字〔2023〕40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马文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马文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4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马文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县政府:...
    2023年04月1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陈红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批复
    2023年04月1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陈红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批复沂政字〔2023〕39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陈红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陈红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4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陈红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县政府:...
    2023年04月18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赵峰、杨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批复
    2023年04月18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赵峰、杨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批复沂政字〔2023〕38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赵峰、杨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赵峰、杨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案的请示沂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4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赵峰、杨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方...
    2023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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