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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的通知
    2020年11月12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的通知​沂政办发〔2020〕51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
    2020年11月12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0年11月11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沂政办发〔2020〕50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72号)和《关于做好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20年11月11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变更“跋山芹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请示的批复
    2020年11月02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变更“跋山芹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请示的批复沂政字〔2020〕119号县农业农村局:你局《关于申请变更“跋山芹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相关请示事项,你局要严格落实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督管理,切实发挥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作用。附件: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变更“跋山芹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
    2020年11月02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水县美丽村居建设工作专项组和工作专班的通知
    2020年10月30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水县美丽村居建设工作专项组和工作专班的通知​沂政办发〔2020〕48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全县美丽村居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沂水县美丽村居建设工作专项组,负责美丽村居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导落实;成立美丽村居建设工作专班,负责工作调度推动,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现将工作专项组和工作专班...
    2020年10月30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城街道新村、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0年10月30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沂城街道新村、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20〕56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县城区长安中路以东、康和路以北沂城街道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的445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沂城街道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的353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0年10月30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临沂东世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0年10月30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临沂东世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沂政发〔2020〕55号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收回位于县城区长安中路以西,腾飞路以北临沂东世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使用的2079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宜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执行。沂水县人民政府2020年10月29
    2020年10月30日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0年度全县环卫工作先进集体和环卫工作标兵的决定
    2020年10月25日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0年度全县环卫工作先进集体和环卫工作标兵的决定沂政发〔2020〕57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近年来,县环卫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积极参与“两城同建”、大气污染防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为创造卫生整洁...
    2020年10月25日
  •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0年10月22日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
    2020年10月2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2020年10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2000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森林资源,包括森林、...
    2020年10月2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20年10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森林权属第三章 发...
    2020年10月22日
  •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2020年10月22日
    2019年第98号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现就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公告如下: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二、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
    2020年10月22日
  •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2020年10月22日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  政  部民  政  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 务 总 局中 国 残 联2019年12月27日​如果您无法在线浏览此 PDF 文件,...
    2020年10月22日
  • 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
    2020年10月22日
    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2013年12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公布 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
    2020年10月22日
  • 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2020年10月22日
    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水利部、民航局、税务总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将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
    2020年10月22日
  •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2020年10月22日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19〕6号各市财政局,黄河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有关...
    2020年10月22日
  • 关于确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除标准的通知
    2020年10月22日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确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除标准的通知鲁财税〔2019〕8号​各市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政务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为进一步支持就业创业,根据《财...
    2020年10月22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20年10月22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
    2020年10月22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20年10月22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
    2020年10月22日
  • 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2020年10月22日
    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财税〔201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为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五月二十五
    2020年10月22日
  • 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2020年10月22日
    国发明电〔1994〕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下发后,由于新税制税种变化等方面的原因,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界限不十分明确,为了正确组织实施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根据新税法法规,收购烟叶环节改征农业特产税。现将《紧急通知》第一条中“对从事卷烟和烟叶生产的单位...
    2020年10月22日
  • 【收费依据】国发明电〔1994〕2号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
    2020年10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发〔1993〕85号《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为了保证教育费附加及时、足额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加率为3% ,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烟叶生产的单位,减半征收。二、按照改革后的税收征收管理规定,教育费附加分别...
    2020年10月22日
  •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修订)
    2020年10月22日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第三条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
    2020年10月22日
  •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等事项的通知
    2020年10月22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全面规范涉企收费的意见》(鲁政办发〔2017〕71号)、《临沂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
    2020年10月22日
  • 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
    2020年10月22日
    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财综函〔2002〕3 号辽宁省财政厅:你厅《关于明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性质的请示》(辽财综〔2002〕86 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 号)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对各类(市政建设)专项配套费进行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
    2020年10月22日
  • 财政部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
    2020年10月21日
    ​财政部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9号税务总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平稳有序推进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工作,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及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划转至税...
    2020年10月21日
共1654条  5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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