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中央关于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旅游景区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承担对全县范围具有5A级创建潜质景区的筛查、论证、培育、创建等服务工作。
(三)承担5A级景区的提升、服务工作。参与研究拟订5A级景区激励性、扶持性政策,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协助相关部门对5A级景区内旅游行业进行监管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5A级景区的策划、包装、宣传、推介等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