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水库管理、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沙沟水库枢纽工程的管理、运行、安全保障等工作;
(三)承担沙沟水库防汛抗旱服务工作。承担沙沟水库防洪预案拟订以及组织实施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沙沟水库向所辖城乡居民生活供水、农业灌溉供水调水计划拟订以及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沙沟水库灌区供水等服务工作;
(五)承担沙沟水库信息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工作;
(六)承担水库渔业资源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保障水库水质安全和运行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七)承担水电站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水电站设备检修维护和运行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八)参与拟订沙沟水库水源地水利发展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工作。承担水源地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落实。承担水源地水质监测的服务保障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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