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扶贫开发部署要求,研究拟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整合县有关部门人财物等扶贫资源,统筹管理扶贫资金,协调安排本级扶贫资金项目,协调组织县直有关部门扶贫工作。
(三)协调拟定全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事业,指导重点扶贫项目。
(四)负责全县贫困对象信息采集、建档立卡、数据更新、信息发布和扶贫信息库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搭建扶贫开发信息服务平台;对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管理。
(五)承担贫困村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六)督促检查和考核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扶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设若干个组,参照县直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各乡镇(街道)在财经服务中心加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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