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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和旅游局
  • 联系电话:0539-2251641
  • 办公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
  • 邮政编码:276400
  • 公务邮箱:ysxwgxj@ly.shandong.cn
  •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机构职能

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监管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管理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政策调研工作,制定有关政策。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组织协调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院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拟订全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指导、监督文化市场“扫黄打非”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人:高历法

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华信大厦1219室 

电话:0539-225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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