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
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县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
(二)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农村社区基本情况、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三)拟订全县有关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经济循环账户,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数据核算,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人:卢峰
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县政府办公楼5楼西
电话:0539-2251346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