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县教育系统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保障服务工作。(二)参与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拟定工作。(三)配合有关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配 合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检查评估。(四)协调县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五)承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外语听力考试、外语口语考试、军队招收飞行员、民航招收飞行员等)县考区的报名、考试、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六)承担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县考区的报名、考试等工作。(七)承担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县考区的报名、毕业证书办理等工作。(八)承担全县社会证书考试(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报名、考试、证书转发等工作。(九)承担全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考试工作。承担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分析、评价、研究和应用工作,对高中教学改革、教学评价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十)承担全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课程研究、命题专家库建立和管理、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录取等工作。承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分析、评价、研究和应用工作,对初中教学改革、教学评价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十一)承担全县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普通中专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十二)承担全县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及软件系统的管理、研究、应用等工作。承担全县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 作。(十三)承担服装厂、印刷厂、图书供应、教育用品供应 的辅助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等保障服务工作。(十四)承担各类助学金、学费减免、生源地信用贷款、大学生义务兵返还学费等有关学生资助方面的辅助服务工作。(十五)对农村义务教育任务学校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承担各学校的各类资金的核算保障服务工作(十六)承担制定全县学校、教职工评价考核工作的意见及教学工作节点计划服务工作。(十七)承担各学校及本单位的年度考核服务及对各学校重点工作及日常的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及备案服务工作。(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学生安全教育和学校食堂工作,参与拟订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参与拟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精神,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十九)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二十)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二十一)完成县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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