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于 波
职位: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牵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成效等工作。分工党建群团、政务政工信息、政务公开、党政办公室、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务便利度、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网络安全、政府职能转变等工作。
于波,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沂水县沙沟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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