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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增进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编制了《沂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由县政府发布、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重要会议及重点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

5、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预算、决算信息

6、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分类

沂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开信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范围规定,并依据信息的主要内容按易为公众理解的主题分类为主,辅以机构分类、体裁分类和服务对象分类共同构成沂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开信息组配分类体系。

(三)编排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检索、查阅信息的需要,沂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分类查询功能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发布机构、发布日期等内容。

1.名称(标题)

名称(标题)是指政府信息的标题。

2.索引号

索引号是一组22位代码,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例如:yishuixfbgs/2020-0000059

3.发文机构

发文机构是指该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

4.发布日期

发布日期是指该政府信息发布的时间。

(四)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http://www.yishui.gov.cn)

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登录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通过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我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搜索,与关键字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五)公开时限。属于政府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我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扶贫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各我单位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我单位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我单位申请。

(一)申请公开的提出

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如实填写《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下载,也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二)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沂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地址: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6楼61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夏季);

8:30-12:00,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2251451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地址: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6楼619

收件人:沂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邮编:276400

联系电话:0539-2251451

3.县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的在线服务功能填写《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三)受理申请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四)申请的办理流程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沂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6楼61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夏季);

8:30-12:00,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2251451

传真号码:0539-2251451

邮政编码:276400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向行政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专门说明并向社会公告的申请接收渠道提出。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单位提供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或者相关部门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9-2251451),也可以向纪委监察机关举报。如您对本告知书不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政府(地址:沂水县香山路15号沂水县司法局,邮编:276400)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沂水县人民法院(地址:沂水县黄山路45号,邮编:276400)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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