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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际编制完成《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办理机构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邮政编码:276400,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工作日);咨询电话:0539-2227736,传真:0539-2227736,邮箱:ysxzwfwzx@ly.shandong.cn(仅作为咨询使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及主体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领导分工情况。

2、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进驻中心各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

5、部门预算信息

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信息。

6、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hsui.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县政府组成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向社会公开。另外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载体或形式予以公开。

1.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ishui.gov.cn/)“政务公开”专栏。

2.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

开放时间:9:00-12:00;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2227736。

(三)公开时限。属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或者相关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公开的提出

申请人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如实填写《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ishui.gov.cn)下载,也可以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二)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1.当面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

开放时间:9:00-12:00;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2227736。

2.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的在线服务功能填写《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http://www.yishui.gov.cn/axxgkzl/dp.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47009)。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3.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从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以邮寄

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信函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

开放时间:9:00-12:00;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2227736。

邮编:276400

(三)受理申请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受理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


(四)申请的办理流程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

邮编:276400;

传真:0539-2227736;

电子邮箱:ysxzwfwzx@ly.shandong.cn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收到本机关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沂水县人民政府(地址:沂水县双成路15号,邮编:276400)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沂水县人民法院(地址:沂水县鑫华路45号,邮编:276400)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本指南于2024年3月10日编制完成并公开,下一步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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