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庄镇实行政务公开AB岗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岗位实行“AB岗”工作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务公开AB岗含义
政务公开AB岗是指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A岗责任人与B岗责任人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以下简称A岗、B岗)。即当A岗因开会、出差、请假、休假或者调整岗位等情况时,由B岗主动接替其负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不受影响。
二、AB岗职责要求
(一)明确AB岗工作职责,确保无缝衔接,协作互助
1.A岗承担对B岗传授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工作流程、操作技能和相关工作要求的职责。B岗要加强学习,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熟悉A岗工作职责。
2.A岗出现外出等离岗情形时,需提前向B岗做好工作交接。特殊情况下,B岗要主动补岗。
3.B岗在补岗期间,要认真负责,并对执行A岗工作职责结果负责相应的责任;A岗外出返回后,B岗应告知A岗不在岗期间处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将有关文件资料移交A岗。
4.在工作繁忙和有重要工作任务的情况下,AB岗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二)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明确AB岗相应职责,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指导,确保能及时兼职上岗,保证工作顺畅运作。实行AB岗后,政务公开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岗。AB岗确定后,一般应保持稳定,原则上一年不变动,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及时对AB岗进行递进式补充到位并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报备。
(三)AB岗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三、AB岗人员设置要求
根据权责清单和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设置AB岗位,AB岗责任人均不少于1人,A岗为该项工作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