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 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就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一项“国家任务”,是今年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并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全力抓好工作落实,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重点。
一是完成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工作。县政务公开办在有关乡镇试点的基础上汇总编制了《沂水县乡镇(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汇编》,请各乡镇(街道)参考《汇编》,结合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工作实际,在规定时间节点内高标准完成本乡镇(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任务。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和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工作。结合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配套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年底前完成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体验区(查阅点)建设(目前,沂城街道、龙家圈街道、许家湖镇、泉庄镇已完成)。结合农村党组织“三务公开”活动,从制度建设、组织领导、线下公开栏建设、线上公开渠道、村居标准公开目录编制等方面重点打造2-3个村并逐步推广。
三、相关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试点领域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推进。请各乡镇(街道)于9月10日前完成目录编制工作;9月27日前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10月23日前完成村务公开重点打造工作。
联系人:阚洪胜,联系电话:2264401
附件:沂水县乡镇(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汇编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