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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沂水县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125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9-1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3-09-15
 公开程序 

问:特种设备都包含哪些?我县的特种设备主要有哪些?

答:特种设备共包含八大类:

承压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

机电类: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我县的特种设备主要有:1.餐饮单位使用的民用液化石油气瓶;2.工业生产上使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3.厂房之间搬卸货物的叉车;4.景区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5.生活中常见常用到的电梯。


问:我县的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的风险点主要有什么?

答:特种设备事故风险点主要有:

一、设备的不安全因素:1.使用由无资质单位制造、安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2.使用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3.使用安全附件超期未检或失灵的承压类特种设备;4.使用未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或维保“走过场”、不到位的特种设备;5.擅自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违规维修;6.特种设备故障未排除,仍带病工作。

二、人的不安全因素:1.作业人员/操作人员/安管员未取得相应设备证书,无证上岗;2.作业人员/操作人员/安管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责任意识不强;3.作业人员/操作人员违规操作;4.在每日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有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确认;5.未将按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他人注意到的显著位置;6.未对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运行及维保情况进行记录。

三、设备管理情况:1.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未落实管理机构和安全责任人员;2.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3.未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未开展预案的演练;4.未办理使用登记。


问:在本《预案》中对事故的分级分为几级?分级原则是什么?

答:分为四级,分别是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Ⅰ级)、特种设备重大事故(Ⅱ级)、特种设备较大事故(Ⅲ级)、种设备一般事故(Ⅳ级)。

分级的原则是:人员死亡/重伤程度和直接经济损失程度不同,事故等级不同。程度越严重,则等级越高(Ⅰ级为最高),具体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种设备特别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4)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种设备较大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种设备一般事故: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4)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5)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6)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问:我县对特种设备是如何进行风险管理的?

答:我县常态化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整改提升大检查专项行动,联合属地乡镇、应急管理等相关单位,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等安全管理类问题;八大类特种设备的安全本质方面的问题;“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及企业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职责问题;前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的重大隐患问题全闭环整改问题。通过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进一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压实企业、属地、行业“三个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持续胜利。


问:群众如发现有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已经发生事故,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联系哪些部门?

答:群众如有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已经发生事故,可拨打电话12315、0539-2275375,或将相关投诉举报材料及相关证据邮寄或当面提交至沂水县东一环路117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2室特监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问: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后,事故报告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答: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以上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本级政府,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接报1小时内将事故书面报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县政府应在接报45分钟内书面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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