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沂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中规定会议讨论哪些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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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讨论主要议题包括: (一)深化“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以及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审议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县《政府工作报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县级预算和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事项,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计划和重要专项规划,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通过向市政府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需提交县委常委会、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或文件,讨论通过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议案、工作报告和规范性文件草案。 (五)审议需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关重要文件。 (六)讨论审议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提报的安全生产、粮食安全、生态环保以及阶段性重点事项。 (七)审议给予或解除行政处分、以县政府或部门名义表彰奖励、成立议事协调机构、授予沂水县荣誉公民、建立友好城市等事项。 (八)其他需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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