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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沂水县政府发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4-0000364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9-0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4-09-03
 公开程序 

  近日,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及依据

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利运行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强调“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要求应当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为贯彻落实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有必要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编制是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举措,《沂水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县司法行政部门对报送计划进行汇总,根据国家和省、市立法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统筹安排编制年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县政府办公室下发,有关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县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第十二条规定,未列入年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县司法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审查。

二、《通知》出台目的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编制既是增强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瞻性和权威性,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法治政府示范县的重要指标,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内在要求。通过编制目录、计划,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实现“可视化管理,确保决策事项能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得到有效监督,有利于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三、《通知》起草过程

2024年3月18日通过协同向各单位发布《关于报送2024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及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通知》,征集沂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县司法局拟订了《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征求意见稿)》,之后于4月18日、4月19日分别向社会、各单位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通知》按照突出针对性、具备可行性、提高透明度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24年中心工作,拟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计4项,规范性文件制定4件。其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的决策事项3项,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的决策事项1项。

凡是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政策解读机构及咨询渠道

政策解读机关:沂水县司法局

联系地址:沂水县香山路15号

联系电话:0539-227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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