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4〕3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2024年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予以公布。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适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附件:1.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2024年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沂水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沂水县商业网点规划和成品油“十四五”发展规划 |
县商务局 |
2 |
沂水县“十四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
县发改局 |
3 |
沂水县“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
县发改局 |
4 |
跋山水库水源地划定方案 |
县生态环境委员会 |
附件2
2024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起草部门 |
1 |
沂水县水文管理办法 |
沂南水文中心 |
2 |
沂水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 |
县司法局 |
3 |
沂水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
县财政局 |
4 |
沂水县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
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