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超5100亩!沂水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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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沂水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沂政办发〔2024〕18号,以下简称《储备计划》),为做好储备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储备计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计划》出台背景及依据 土地储备计划是为了服务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与土地市场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土地对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作用,全面推动沂水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升级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目标,结合沂水县辖区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计划》。 二、《计划》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建设市域副中心、打造发展新高地、建设秀美新沂水总体发展定位,将“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统一供应、统一管理”贯穿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始终,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传统产业转型、成长性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中心工作开展土地储备。通过土地收购储备,盘活存量,控制增量,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统筹协调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规范建设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计划》主要内容 (一)《计划》编制原则。一是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计划总体目标,指导具体项目确定。二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低效、闲置土地。三是结合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编制,同步加快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全面促进城乡协同发展。四是适度控制投资规模,保障土地储备健康发展。投入的资金优先用于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尽量少占农用地,原则上不占用基本农田;优先储备开发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同时要与储备土地供应及资金回笼相衔接,降低资金运行风险。 (二)储备计划的范围。一是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二是收购的土地;三是已办理农转用、征收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四是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三)年度储备计划指标。一是土地储备总体安排,2024年度储备土地总规模约5190亩,存量建设用地2341亩,2024年批次建设用地纳入储备计划2849亩。二是储备土地供应规模,2024年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190亩。 (四)储备计划实施与监督。一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计划执行中的指导和监督,并组织好收储土地前期开发,达到“净地”供应条件。二是严格按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好征地、拆迁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根据土地收储实施情况,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需要调整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构: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二室 赵瑞茂 政策咨询电话:0539-2268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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