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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沂水县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小升规” 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3-000136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9-2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3-09-21
 公开程序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9月21日印发了《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小升规”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23〕5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落实工业强县战略,培育企业成长、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能级,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量质齐升、两年千亿”,根据《临沂市关于以高质量纳统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2〕10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该《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具体包含总体要求、标准路径、实施步骤、政策扶持、保障措施及沂水县工业企业高质量升规纳统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六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出了升规纳统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扶持小微工业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原则,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发展战略,以更大力度、更优政策、更佳服务支持小微工业企业发展,激发企业创新动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在不增加负担的前提下尽快转型升级为规上企业,推动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了升规纳统标准和路径。其中纳统的标准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以及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纳统的路径是申报纳统的材料报乡镇核实后,依次经县、市、省、国家统计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审核的企业正式纳入统计范围。

(三)细化了纳统培育全周期流程。实施步骤分三部分进行:一是摸排建库阶段,根据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及今年运营情况摸排确定培育对象,分别建立小升规“种子”企业、“准规上”企业两个培育库,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定期监测培育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做到“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纳统一批”。二是培育提升阶段,对“小升规”培育库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培育扶持计划,开展惠企政策推送、问题化解、帮扶指导等服务工作,并定期督导调度乡镇培育工作开展。三是升规纳统阶段,各乡镇积极组织符合纳统标准的企业申报相关材料,县工业运行指挥部跟进调度督导。

(四)强化了小升规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升规企业,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纳入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范围,优先纳入“零增地”技术改造范围,优先满足融资需求,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瞪羚企业”等。对升规纳统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给予奖励,每新增1户规上工业企业且在库一年以上的,奖励所属乡镇(街道)5万元。将首次“小升规”企业纳入领导包保工作体系。

(五)完善了升规纳统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导考核、注重宣传引导三方面保障升规纳统工作开展。

(六)建立了升规纳统工作专班。建立了以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沂水县工业企业高质量升规纳统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具体负责专班日常工作调度、督导、考核,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另外,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原政策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三、咨询渠道和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沂水县工信局,联系电话:0595-225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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