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沂水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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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沂水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沂水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关于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褒扬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为做好新时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上级烈士褒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完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指导思想、管理体系、内外部环境、任务目标等持续发展,全社会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氛围更加浓厚。为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宣教阵地功能,制定本方案。 二、关于制定原则 制定工作中,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上位法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着力规范解决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建设修缮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为烈士纪念设施科学规划、有效管护、合理利用提供制度依据。 三、关于主要制定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保护范围、工作标准、工作要求,更突出重点,便于执行。 四、关于贯彻落实 我县将通过会议部署、政策培训、宣传报道、典型引领、督查问效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抓好《方案》贯彻落实,大力提升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水平,切实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弘扬英烈精神。 五、解读机关及咨询 单位: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许雪涛 地址:沂水县珠江路71号 电话:0539-2211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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