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沂水县重点产业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办法》的解读
|
||||||||||||||||||
为进一步强化“项目为王、企业为尊”发展理念,全面提升重点产业项目全流程服务质效,加快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制定了《沂水县重点产业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近期印发并施行。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办法》的相关内容并遵守执行,现做如下解读: 一、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鲁发改动能办〔2022〕484号)、《沂水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目的意义 项目是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抓手,项目推进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从项目信息搜集到落地投产,环节很多、过程复杂,只有把握好每一个节点,服务好每一个步骤,才能保证项目发挥最大的效用和价值,之前县里有关于项目招引、大项目评审等方面有一些制度和办法,但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和流程。该办法力求建立一个统一的规范体系,主要围绕重点产业项目从信息筛选到考察评审、合同约定、落地推进、效益评价等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明晰服务流程、严格绩效管理,提出原则性要求和操作路径。 三、篇章结构 《办法》采用条目式,分为总体要求、项目信息、初审考察、集中评审、落地推进、服务保障、绩效评价、其他共八章三十条。 四、主要内容 (一)关于范围界定。明确了《办法》适用的范围,主要包括重点工业(含招商项目、新征地技改项目)项目、重点农业项目、重点旅游项目,以及县以上布局的其他重点项目。 (二)关于运行机制。成立全县重点产业项目全流程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设立招商项目组、化工和技改项目组、农业项目组、旅游项目组四个专业组。分别由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牵头。各牵头部门负责项目信息筛选、初审、考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集中评审。县直部门单位各负其责,主动靠前服务。 (三)关于项目信息。明确了项目搜集、提报的来源和途径。 (四)关于初审考察。明确了初审考察的牵头单位,相关部门承担的职责,对初审考察的有关要求。 (五)关于集中评审。明确了集中评审的时间频次,评审内容,有关流程,项目的确定。 (六)关于落地推进。明确了项目从签订投资合同,到落地建设推进、竣工投产的有关事项。 (七)关于服务保障。明确了项目归属服务单位,便于更好地为投资方和项目服务;提出了由帮扶专班推进的全流程服务体系;在手续办理、调度推进、要素保障、配套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八)关于绩效评价。明确了项目履约扶持、违约处置、责任追究情形,强化合同执行和责任意识。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咨询 解读机关: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夏永恒 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 电话:0539-2231551 |
||||||||||||||||||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