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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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我县市场主体众多,民营经济发达,但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较小。当前,我县正处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高质量发展,由工业大县向工业强县转变的关键时期,培育和扶持工业企业升规纳统,是客观、真实反映工业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抓手。为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工作有序开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文件出台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43号) 2、《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的通知》(鲁统字〔2022〕7号) 3、《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以高质量纳统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2〕10号) 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以高质量纳统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沂政办字〔2022〕4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4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要意义。 督促乡镇加大对升规纳统工作的宣传和落实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完善财务账簿,真实上报数据。 (二)标准及路径。 1.纳统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以及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 2.纳统路径。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实行“五级联审”:达标企业提供申报材料,先后由乡镇(街道)、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统计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正式纳统。 (三)职责分工。 分别就统计、工信、财政、税务、供电和乡镇(街道)六个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确保在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工作中,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升规纳统工作合力。 (四)保障措施。 建立工业企业高质量升规纳统工作专班,协调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工作顺利开展。对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政策、资源要素等倾斜扶持。对升规纳统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给予奖励。督促各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开展力度。同时将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列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确保取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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