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沂水县落实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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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近期,临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推广学习兰山区落实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工作经验。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为做好“门前五包”工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起草了《沂水县落实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及意见征求情况 为切实做好起草方案工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立足更高起点、更高定位、更高境界,对涉及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秩序等方面从制度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管理方式创新等环节进行了梳理提炼,形成《沂水县落实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初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及相关业务科室先后进行了五次讨论,并通过函件的方式,征求沂水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33个关联紧密的业务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实施方案》(讨论稿)拟请县领导研究。 三、实施方案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责任制内容和推进措施、组织实施、工作措施5大部分,其中: (一)在指导思想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工作要求,以落实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为抓手,夯实城市管理基础,完善长效管理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新格局,积极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在工作原则上:一是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乡镇街道是落实辖区内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的协调、监督、落实等工作。各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做好行业指导、帮扶等工作。二是全民动员、公众参与。全面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的教育、宣传与引导,自觉主动维护门前市容环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量化评价、奖惩激励。推行公开承诺制度,创新奖惩方式,实行星级评定,综合考核、信用惩戒和行政处罚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三)在责任制内容和推进措施上:以包秩序良好、包环境卫生、包市容整洁、包绿化美观、包设施完好为主要内容,全面推动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落实。 (四)在组织实施上:分宣传、实施、验收三个阶段。 (六)在工作措施上,为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实施方案》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宣传引导、做好信息报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 同时,《实施方案》具体任务实施“清单式”管理,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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