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 正文

文字解读:沂水县2022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解读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175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沂政办发〔2022〕9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4-0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2-04-04
 公开程序 

《沂水县2022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供应计划》,对县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及供应结构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建设用地计划的供应导向及保障措施。为做好《供应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对《供应计划》进行以下政策解读。

一、《供应计划》编制的背景

编制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编制的。供应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后,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报自然资源部,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和相关媒体公开,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供应计划》编制的依据

依据上级文件及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中心工作,结合前三年土地市场分析、实际供地情况和全县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编制。

三、《供应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

编制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功能区与布局的重要保证,是规范管理建设用地的重要措施。编制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加客观、准确地了解当地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科学安排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四、《供应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一)计划指标

1、供应总量。2022年土地供应总量在351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251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100公顷左右。国有建设用地供应273公顷左右,集体建设用地供应78公顷左右。

2、用途结构。在2022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7公顷;工业仓储用地72公顷;居住用地51公顷(含棚户区改造安置7公顷左右);商业服务业用地9公顷。

3、空间布局。围绕“建设市域副中心,打造发展新高地”的发展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以县城为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园区的发展,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重点城镇建设。

(二)土地供应导向

1、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先支持城市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城市主干路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环卫基础设施、节能和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城市和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2、重点保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农产品加工等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严格按照园区、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坚决杜绝假借工业项目名义圈占土地、违法改变规划用途的行为。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不得低于35%,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0,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从严控制厂区绿化率,不准圈占土地搞“花园式工厂”,厂区绿化率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5%。对于新建和改建、扩建工业项目,不符合《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规定、达不到投资强度的,不得通过预审,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深化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压减用地审批时间,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高工业用地审批、服务、监管效能。

3、把握住宅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行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禁止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写字楼、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严禁未经“统一规划、统一拆迁安置、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进行的商品房开发、集资建房等行为。

五、《供应计划》落实的具体措施

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由县政府统筹各业、各类用地规模,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严格土地管理,严把供地闸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浪费土地行为;要建立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好土地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高、土地利用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单位,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甚至出现违法用地行为的单位、企业,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核减。发改、工信、财政、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凝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执行到位。

六、解读机关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牛学军

政策咨询电话:0539-22680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