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对《沂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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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沂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现就沂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2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鲁办发〔2022〕3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45号)对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作出了安排部署。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重要作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沂水实际,制定我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鲁政办发〔2022〕5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临政办字〔2022〕4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要点》。 三、起草过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领导要求,围绕沂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心和短板弱项、全县经济工作重点,县政府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开展讨论研究,于4月20日形成了《沂水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初稿,经反复斟酌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于4月27日以书面形式征求了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2022年5月24日,以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方面。注重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与规范,对办文程序、公开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转化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政府公开集中统一公开,明确标注公文相关基本信息,探索分类展示,提升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规范处理流程,妥善处理热点问题与投诉举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审核、维护工作,坚持数据同源。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完善事项标准目录,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做好农村和社区信息公开工作。 政策解读及政民互动方面。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要求在杜绝形式化解读的基础上,规范解读程序、提升解读深度、丰富解读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明确了“公众参与”板块的群众留言处理规范,对群众的热门关注点及普遍性疑问进行集中回应。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公开,对重大决策事项推进的各个流程进行结果公开,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加大传播力度,提升公众知晓率,扩大群众参与度。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做好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加大新旧动能转换、房地产市场监管、传统消费升级、减税降费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中大展落实是信息公开,加大规划计划、重大战略实施情况、乡村振兴及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加大营商环境“政策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放管服改革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政策制度、工作进展信息发布力度;做好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加大住房保障、教育信息、医保社保、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方面。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优化提升政府网站功能配置、加强两大平台内容建设,打通信息壁垒,提升政策推广力度。持续做好政府公报编发工作,线上优化政府公报导航与检索功能,线下强化纸质文本查阅服务。 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组织领导作用,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工作水平。推进创新拓展,打造特色公开品牌。明确工作责任,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完善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对公开工作的督导力度。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咨询 政策解读机关: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解读人:阚洪胜 联系电话:0539-226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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