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若干措施》
|
||||||||||||||||||
文字解读|《关于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工作,2021年11月16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若干措施》(沂政办发〔2021〕51号),现对《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第一,制定《若干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着力解决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面临的问题。2019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鲁办发〔2019〕21号),着力构建依法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2021年4月,全省召开了高规格的文物工作会议,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发〔2021〕8号),持续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8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同志在《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指出文物事业改革发展迎来历史最好时期,但仍存在文物机构队伍依然薄弱,“小马拉大车”现象突出,文物保护修复、可移动文物鉴定研究人员匮乏,文物考古行业工资待遇偏低、工作条件艰苦,人才流失严重,一些市县文博机构长期面临专业人才招不来、留不住的困境。9月4日,全省革命文物工作会议提出,积极构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新格局,把加强科学保护作为首要任务,聚焦解决当前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中存在的问题,把强化教育功能作为重大责任,更好发挥为党育人的重要作用。沂水是文物资源大县,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按照“走在前列、争创强县”目标要求,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政策措施,不断开创沂水文物工作新局面。 第二,制定《若干措施》是我县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沂水县历史悠久,是千年古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县文物事业取得了长足。全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5万余件、居全省第28位,不可移动文物595处、居全市第一,其中,市保15处、省保14处、国保2处,三级以上文物92件。今年,有26处革命文物被新收录为山东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2013年纪王崮春秋墓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在今年9月27日国家文物局召开的“考古中国”重大项目进展工作会上,跋山遗址被列为3项重要考古发现成果之一。同时,刘家店子遗址、纪王崮墓群、跋山遗址入选全省百年百项重要考古发现。但与新时代要求和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相比,还存在问题和差距,如文物保护利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文物合理利用存在短板,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文物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亟需进一步提升。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2021年10月,县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展开调研和起草工作。先后两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意见建议认真吸收采纳并组织力量进行了认真修改。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明主持召开的2021年度第九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若干措施》,于2021年11月16日正式印发。 三、框架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编制文物事业发展规划、革命文物保护、文物考古制度、文物安全管理水平、项目带动战略、博物馆功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这次出台的10条《措施》侧重突出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的重点和难点。一是突出规划统筹,推动文物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城镇建设、旅游开发等规划衔接一致。二是突出革命文物,推动革命文物焕发时代光彩。三是突出沂水特色,更好地让文物“活”起来。四是突出法治思维,更好完善文物安全防线。 四、主要亮点 《若干措施》围绕在新时代做好我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等方面进行编制,重点强调如何如何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工作目标具体、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保障措施切实可行。 (一)编制全县“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对外开放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10处。突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严格石窟寺、石刻、古遗址等文物保护。 (二)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水平。2025年前,将全县文物资源、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历史文化保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一个平台”,实施严格管理。 (三)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积极推动齐长城遗址(沂水段)国家文化公园文物资源调查和项目落地。重点抓好跋山遗址、文村墓葬群考古发掘工作,力求出成果、有特色,全力推动跋山遗址争创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加快推进纪王崮墓葬遗址、资庆寺砖石塔修复保护工作。 (四)提升博物馆功能建设。改造馆藏条件,完善藏品设施,2025年实现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达标率100%。2022年开发2个博物馆研学旅游项目。 (五)加强文物保护和研究队伍建设。在保持现有队伍稳定的基础上,培养2名文物修复师和4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作业的技术人员。适时成立县属考古调查勘探专业分队,负责全县文物考古调查勘探,配合考古发掘作业和研究工作。 |
||||||||||||||||||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