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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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出台《沂水县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方案》? 一是省市有要求。山东省省政府、临沂市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山东省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方案》、《临沂市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方案》,对全省、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我县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是贯彻省市有关要求,推动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力举措。二是我县实际情况需要。前期,我县虽然全面建立了河湖长组织体系,开展了一系列清河整治行动,但部分河湖长未能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河道湖泊中仍然有部分“老大难”问题得不到解决,出台该《实施方案》能够推动这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实施方案》中确立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新老水问题,全力构建“水清河畅湖碧岸绿”无违河湖。 三、《实施方案》中提出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利用半年时间集中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涉河湖各类违法行为的清理整治任务。二是解决突出水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湖施策,明确 防范“水多”、防治“水少”、整治“水脏”、减少“水浑”的标准和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升水安全水平,强化水保障能力,着力改善水环境,不断优化水生态,着力解决突出水问题。三是夯实工作基础。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完善“一河(湖)一档”,完成“一湖一策”制定,编制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规范公示牌设置,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坚持定期巡河(湖),落实管护人员和经费,构建群防群治格局。五是组织进行暗访。按照“四不两直”工作要求,采用“飞行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真实情况。暗访后,县河长办适时对外通报,并汇总后报总河长。 四、有哪些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考核问责。各级总河长每年要组织对下级总河长的工作考核,考核工作由河长办负责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同时,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河(湖) 长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河湖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相关河(湖)长和有关部门责任。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处于末位的,由县总河(湖)长或副总河(湖)长、县级河(湖)长进行约谈。二是统筹协调配合。公安、自然资源、环保、水利、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清违整治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对于跨行政区河湖,按照下游协调上游、左岸协调右岸,水库水域面积大的协调水域面积小的原则,协同开展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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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沂水县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方案.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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