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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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推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增强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县人民政府特此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作的通知》(沂政办发〔2019〕48号),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印发,并向全社会公布。 二、明确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利用传统和新兴两类媒体渠道,在重点时段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字幕、发布公益广告、报道典型案例,揭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提高群众防诈骗能力;组织志愿者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日常防范宣传工作,认真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特点规律,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和协调,共同研究防范对策;通过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进家庭,力争使广大群众对该类案件的防范知晓率达到 100%;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快速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以打促防。 — 4 —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在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防诈骗宣传活动,以班级微信群、家庭作业等形式向在校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致全县群众的一封信,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和社会传播效果。 县住建局:负责督导建筑企业职工和在建工程工人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负责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范宣传。 县工信局:负责全县工业系统职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车站、公交站等交通枢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工作;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在公共交通工具、交通站点、交通枢纽投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片。 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银行系统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机构、药店等场所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向工商业户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县商务局:负责对城区大中型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居民小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工作。 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通过手机发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短信。 其他部门:县直其他部门单位要立足各自实际,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负责对本单位机关干部、党员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指导村(社区)、辖区企业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三、明确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现部门联动。在全县成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对全县防范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导落实,各级各部门也要及时成立相应机构。公安、金融、通信部门要及时互通情况,建立联席会议和定期会商机制,进一步完善涉案资金账户司法紧急查询、冻结机制,增强打防合力。公安部门要加强与辖区各金融网点的对接联系,建立快速联合劝导机制,在银行营业场所各网点工作人员劝说无效情况下,第一时间到场共同劝导,防止群众上当受骗。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范能力。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详细方案,明确宣传形式、主题内容和任务目标,全覆盖、立体化、多层次的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各乡镇要确保每个村(社区)、广场、商业区都有一条横幅、一个宣传点、一支宣传队,确保每家、每店一封信。新闻媒体要同步跟进,电视、广播、报刊、网站以及微信、微博共响应、齐发力,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地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及时予以督查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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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作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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