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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1-0000573 主题分类: 公安;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12-01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9〕48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2-0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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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工作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9〕4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推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增强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经研究,在全县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在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氛围和成效初步显现,但宣传防范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随着通讯、网络迅猛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诈骗事由不断变化,侵害对象涉及社会各个阶层,给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较大影响。对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防范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力争使广大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范知晓率达到100%,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我县发展蔓延势头,坚决实现发案数、财产损失数同比下降“两降”目标,切实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明确职责分工,有序推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各项重点工作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分工,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坚持全县统一步调、部门整体联动、媒体集中宣传、网上网下并举,推动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深入村(社区)、覆盖各类人群,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识别能力明显增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是精心策划媒体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主渠道作用,采取集中采访和专题采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典型案例深度剖析、诈骗手法大揭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成果展示等多批次集中宣传活动。二是集中开展网络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兴媒介,广泛刊载转发相关新闻报道,发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方提示信息,开展有奖征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金点子”和形式多样的微访谈、微直播等活动。三是深入推进村(社区)宣传活动。以村(社区)为单元,发动基层组织和物业公司,充分利用村(社区)公告栏、宣传橱窗、电梯广告栏、业主QQ群、小区论坛等宣传阵地,广泛组织开展村(社区)宣传和入户宣传工作。四是扎实抓好社会面宣传活动。采取群发手机短信、银行网点警示告知、校园开展专题法制宣传、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播放宣传短片、有线电视开机提示等方式,最大限度扩大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利用传统和新兴两类媒体渠道,在重点时段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字幕、发布公益广告、报道典型案例,揭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提高群众防诈骗能力;组织志愿者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日常防范宣传工作,认真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特点规律,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和协调,共同研究防范对策;通过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进家庭,力争使广大群众对该类案件的防范知晓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快速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以打促防。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在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防诈骗宣传活动,以班级微信群、家庭作业等形式向在校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致全县群众的一封信,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和社会传播效果。

县住建局:负责督导建筑企业职工和在建工程工人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负责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范宣传。

县工信局:负责全县工业系统职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车站、公交站等交通枢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工作;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在公共交通工具、交通站点、交通枢纽投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片。

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银行系统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机构、药店等场所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向工商业户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县商务局:负责对城区大中型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居民小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工作。

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通过手机发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短信。

其他部门:县直其他部门单位要立足各自实际,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负责对本单位机关干部、党员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指导村(社区)、辖区企业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现部门联动。在全县成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对全县防范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导落实,各级各部门也要及时成立相应机构。公安、金融、通信部门要及时互通情况,建立联席会议和定期会商机制,进一步完善涉案资金账户司法紧急查询、冻结机制,增强打防合力。公安部门要加强与辖区各金融网点的对接联系,建立快速联合劝导机制,在银行营业场所各网点工作人员劝说无效情况下,第一时间到场共同劝导,防止群众上当受骗。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范能力。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详细方案,明确宣传形式、主题内容和任务目标,全覆盖、立体化、多层次的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各乡镇要确保每个村(社区)、广场、商业区都有一条横幅、一个宣传点、一支宣传队,确保每家、每店一封信。新闻媒体要同步跟进,电视、广播、报刊、网站以及微信、微博共响应、齐发力,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地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及时予以督查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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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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