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沂政办发〔2020〕40号 关于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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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抗灾救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的现实检验,为认真履行好相关职责,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97号)。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和我县实际,拟制定《关于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减灾委各成员单位的专业优势,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三、主要内容 水利部门主要对重要堤防、险工险段、小水库、小塘坝和各类在建、已建及损毁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压实转移避险责任,强化重点堤段巡查; 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主要紧盯矿井采空区、塌陷区、山体、排土场等重点区域巡查巡防,建立风险隐患台账,逐一制定应对措施,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要统一调配水泵等排水设施,对受灾农田、蔬菜大棚等进行排水,加快内涝排除进度,切实保障受灾地区秋季农业生产,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要组织专家加强动物防疫免疫工作,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要求,抓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教育部门主要做好学生、儿童防溺水工作,加强防溺水警示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卫生健康等部门主要尽快组织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心理咨询和动物防疫等方面专家,深入灾区一线指导,实行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相结合,积极做好卫生防疫、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主要密切关注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并根据影响范围和程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的货源供应,保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行为,确保市场供应秩序和物价稳定; 公安部门主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抗灾救灾物资及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散布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治安巡逻力量,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接受群众报警、求助; 减灾委主要全面排查灾情损失,组织精干力量和专家力量,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全面快速、实事求是地排查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损坏房屋、基础设施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受灾情况,健全完善损失台账,全面及时准确做好灾情统计汇总、分析评估,为抗灾救灾提供科学依据。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抓好救灾工作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督促指导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做好减灾救灾工作; 发改部门主要牵头协助各乡镇、各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财政部门主要安排救灾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应急救灾补助资金及农业、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支持,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宣传部门要强化宣传引领,深入宣传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防止和打击恶意炒作,对歪曲事实、造谣惑众、混淆视听、恶意炒作的不实报道和传播者,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乡镇主要严格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自觉服从指挥调度,要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受灾村居,摸清受灾群众底数,启动受灾群众救助帮扶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理赔,同时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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