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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1-0000537 主题分类: 减灾救济;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8-19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0〕40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2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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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0〕40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8月13日至14日,我县发生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部分 乡镇(街道)出现灾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的发展思想,把抗灾救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 履行好相关职责,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灾情处置。水利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对重要堤防、险工险段、小水库、小塘坝和各类已建、在建及损毁工程等重点部位、重要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健全完善应对预案,压实转移避险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转移避险落实到位。要强化重点堤段巡堤查险,严防退水期脱坡、坍塌、管涌等重大险情发生,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消除、早抢护。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大矿井采空区、塌陷区、山体、排土场等重点区域巡防查险,建立风险隐患台账,逐一制定应对措施,严防发生次生灾害。农业农村部门要统一调配水泵等排水设施,加快受灾农田、蔬菜大棚等内涝排除进度,切实保障受灾地区秋季农业生产。教育部门要做好学生、儿童防溺水工作,加强防溺水警示宣传教育,确保安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防御措施,抓好预警和人员转移,全力抢险抗灾救灾,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自觉服从指挥调度,对脱岗漏岗的单位和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麻痹大意、擅离职守、处置不力、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妥善安置群众。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受灾村居,全面摸清受灾群众底数,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详细了解群众诉求,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群众安全、饮食、健康、医疗有保障。要及时启动受灾群众救助帮扶机制,针对受灾困难群众、重灾户、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即时帮扶户等给予帮扶支持,积极协调解决特殊群体困难需要,落实具体救助政策和措施,切实防范因灾致贫返贫。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理赔,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尽快启动民生灾害保险、农业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定损、理赔,帮助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三、抓好卫生防疫。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把卫生防疫作为抗灾救灾的重大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立即开展县乡村全覆盖、全过程卫生防疫,确保灾区“零疫情”。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尽快组织卫生防疫、 卫生监督、心理咨询和动物防疫等方面专家,深入灾区一线指导, 实行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相结合,积极做好卫生防疫、健康知识 宣传普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要密切监测受灾地区疫情 状况,明确重点防疫部位和病种,加强饮用水监测和食品卫生监 督检查,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坚决防止传染病流行蔓延。要加强 动物防疫免疫工作,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 规范》的要求,抓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并对死亡畜禽污染 的场所、器具、饲料、水源、车辆等进行彻底消毒,及时切断污 染源。要抓好防疫药品调配,协调好卫生防疫设备、消毒消杀药 品、口罩等物资,保证防疫工作需要。

四、维护社会秩序。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并根据影响范围和程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的货源供应,保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行为,确保市场供应秩序和物价稳定。公安部门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抗灾救灾物资及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散布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治安巡逻力量,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农业农村部门要立即开展生产自救,组建专家队伍,指导做好水毁农田修复和补种改种,及时调拨调剂种苗、化肥、饲料、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满足受灾区域恢复生产需要。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要抓好畜禽养殖业恢复,科学分析评估受灾情况,组织技术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帮扶受灾养殖场户,提供技术指导、专业培训等,帮助解决畜禽种苗、兽药饲料等供应短缺问题。

五、推进灾后重建。县减灾委要全面排查灾情损失,组织精干力量和专家力量,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全面快速、实事求是地排查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损坏房屋、基础设施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受灾情况,健全完善损失台账,全面及时准确做好灾情统计汇总、分析评估,为抗灾救灾提供科学依据。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灾后重建工作,要突出抓好基础设施恢复性建设,加快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抢修,按照“先抢通、后畅通” 的原则,紧急抢修阻断路段, 修建临时便道,为抢险救灾、物资运输提供交通保障。要做好灾 毁房屋重建,抓紧开展受灾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分类落实修缮加 固、拆除重建等措施,对修缮后具备条件的房屋,尽快完成修缮 加固,做好安全鉴定;对不具备条件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 尊重群众意愿,逐户制定拆除重建、易地迁建等方案,加快工作 进度,确保入冬前完成;对困难家庭,要落实好帮扶和救助政策。

六、强化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安排救灾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要积极争取上级应急救灾补助资金及农业、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支持,科学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灾后恢复重建。要坚持专款专用,建立完善救助台账,实行救助信息公开,严格“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的程序,及时足 额将救灾款物发放到户到人,坚决杜绝迟缓或沉淀、截留、冒 领、挪用救灾款物。要严格物资和资金监管,加大督导检查、 审计监督力度,及时调度监督抗灾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 确保资金和物资发挥使用效益,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严 肃追责。要认真开展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工作绩效评估,实时 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评估实际救助效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 困难和问题。要切实做好救助制度的有序衔接,对于受灾群众 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制度安 排。

七、凝聚工作合力。县减灾委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抓好救灾工作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做好减灾救灾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任务分工,细化完善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逐项销号,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抢险救灾指挥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指导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抗灾救灾中当先锋、打头阵,以身作则,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积极带领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主动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强化宣传引领,深入宣传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防止和打击恶意炒作,对歪曲事实、造谣惑众、混淆视听、恶意炒作的不实报道和传播者,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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