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政发〔2020〕45号关于《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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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食品企业转型升级,提高食品产业质效水平,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沂水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线,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亩产效益为导向,以高端食品产业集聚区为载体,按照“创新发展、优化升级、规范生产、品牌营销”的思路,因企制宜,综合施策,引导食品企业转型升级,提高食品工业发展水平,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和提升“食品城”,努力打造全国知名高端食品产业集聚区。
四、扶持政策 (一)加强财税金融扶持。成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扶持重点食品企业和重点食品项目建设,进一步发挥应急转贷基金作用,开通应急转贷服务受理“绿色通道”,缩短贷款审批时间。鼓励银行增加食品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推动银企合作。(二)加强技改投入扶持。支持行业规上A类、B类企业优质技术改造项目申请争取省级技术改造新增财力奖补、重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市级重点技术改造投入贴息、县级技术改造投入奖补政策 (三)加强质量品牌扶持。支持行业规上A类、B类(税收总额超过50万元)企业强化质量管理,争创知名品牌。 (四)加强科技创新扶持。支持行业规上A类、B类(税收总额超过50万元)企业创建研发平台,提升研发能力。 (五)加强提档升级扶持。支持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提升产业规模。对取得各项荣誉的企业分别给予资金奖励。 (六)加强人才引育扶持。坚持人才引进和培育并重,支持产业企业聘用、合作高层次人才。 (七)加强升规纳统扶持。实施小微食品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全力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对列入山东省“小升规”进库纳统名单的,给予资金奖励。 (八)加强要素资源扶持。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在要素保障上,注重向好项目、好企业倾斜。产业内实缴税金大于500万元的企业,直接列入全县“双20”企业名单,由县级领导精准包扶。产业内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大于1亿元或实际利用外资大于500万美元的重点项目,直接列入全县“125”工程,进行专项帮扶和重点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推动食品企业诉求分类化解,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畅通企业诉求报送渠道,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健全困难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全县食品企业库,制定食品产业分类评价标准,将全县食品企业分为ABCD四类。同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市场等手段逐步淘汰一批落后企业,盘活存量土地。 (四)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诚信体系、预警机制和追溯、召回制度。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食品行业成立协会,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协会作用,促进信息交流,提高沂水食品产业知名度、美誉度、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原政策规定与本意见不符的,以本意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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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沂水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ppt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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