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沂水县砂石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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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定《沂水县砂石资源管理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砂石资源管理,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行为,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砂石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促进砂石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全县砂石资源管理原则和管理范围是什么? 全县砂石资源开采利用按照“保护优先、科学规划、规范许可、有效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和要求,坚持保护性开发战略,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分批实施,有计划开采利用砂石资源;坚持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和乡镇属地管理相结合;坚持全县“一盘棋”,统筹推进砂石资源集约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开采利用过程中推行由政府主导的砂石资源统一经营管理模式,由县政府授权县城投公司具体负责全县砂石资源的处置经营。 本意见所指的砂石资源主要包括:河道砂石资源、非河道砂石资源和县级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依法查扣罚没的砂石资源。 三、方案主要内容。 《沂水县砂石资源管理工作意见》共5部分,主要包括: (一)指导思想。主要明确《工作意见》的制定背景和目的。 (二)工作原则。主要明确砂石资源的管理原则和要求。 (三)管理范围。主要明确各类砂石资源的定义及管理范围。 (四)职责分工。主要对河道采砂管理和河道外砂石资源管理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 (五)健全工作机制。主要对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乡镇协同、国企实施、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河道采砂监管和执法队伍等相关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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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砂石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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