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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强化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

索  引  号: yishuixlyj2251631/2021-0000116 主  题  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1-03-2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3-25
 公开程序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关于切实强化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粮食安全责任,3月24日,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强化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粮食生产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是国家安全的基石。上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强调部署,要求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坚决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近年来,受农业结构调整、自然灾害频发、种粮效益低等因素影响,我县粮食播种面积呈逐年下降趋势,保障粮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二、决策依据

本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20〕22号)等通知制定。

三、出台目的

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倾向,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四、重要举措

(一)强化粮食安全责任意识

粮食安全关乎国计民生,保障粮食安全是重大国家战略。习近平在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上指出: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今年中央1号文确立了全年粮食稳定面积、总产13万亿斤的目标,并且首次将粮食产量纳入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中央、省、市也层层下达了粮食生产目标;夺取全年粮食丰收是最硬核的任务,是约束性指标,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举措,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二)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强化科技支撑,依托粮食高产创建平台,广泛开展“吨粮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提高粮食综合产能

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吨粮镇”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良种繁育推广体系,落实良种良法综合配套高产栽培技术,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与粮食规模化生产和经营。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

(四)明确目标,完成粮食生产任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指出,我国人多地少,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将有限的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以及从事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都有明确的规定。违反耕地利用优先序,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不利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耕地利用行为,应予防止和制止。

振腾

联系电话:0631-6660135

七、其他

本通知属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上级部门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的政策要求,与上级政策具有高度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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