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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孔翔扬解读《沂水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4-000000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5-1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3-05-12
 公开程序 

近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印发了《沂水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借此机会,我就《规划》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回顾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我县发展史上承前启后、极不平凡的五年。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深入推进“四减四增”工作,生态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幸福指数显著提高,较好地完成了临沂市“十三五”生态环境规划下达的目标任务,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沂水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当前,我县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亟需优化、结构性污染依然突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仍需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艰巨,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程度距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距离建设“秀美沂水”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全新挑战。谋划好“十四五”这个阶段生态环境保护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攻坚举措,对持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临沂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协调对接、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梳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起草形成了《沂水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年12月25日,经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三、《规划》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防范环境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更加合理,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新动能成为引领经济发展主引擎,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二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初步得到恢复,重污染天气和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省控及以上断面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是生态系统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稳定,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

四是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五是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四、《规划》对“十四五”期间巩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出那些具体部署?

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O3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逐步破解大气复合污染问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一是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制定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到2025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细颗粒物浓度均达到省市下达的目标,基本消除严重污染天气。

二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协作。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落实“省—市—县”重污染天气应对三级预案体系。严格落实污染减排,完成VOCs、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善应急减排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分区改善区域大气环境。

三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源治理。实施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大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联合防控,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扬尘污染,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加强其它涉气污染物治理。

五、《规划》对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作了哪些部署?

以持续改善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一是加强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强化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统筹管理制度,推进地表水和地下水协同防治,强化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深化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二是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实施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全域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鼓励化工园区入园企业废水排放执行“一企一管”,园区内化工企业逐步落实“明管输送、实时监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三是强化生态用水保障。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实施节水行动,有效利用非常规水源,严格控制河湖生态流量,2025年底前,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基本确定、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重点河段水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提升,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

四是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加强河湖生态修复,在沂河、沭河、跋山水库、潍河、浯河、梓河等重要河湖干流、支流以及重点湖库周边划定缓冲带,强化岸线用途管控。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完善美丽河湖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改善,争创全国美丽河湖示范。

六、《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方面作了哪些部署?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一是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系统防控。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2025年底前,重点监管单位至少完成一轮排查整改。

二是推进土壤安全利用。持续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有序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推进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地块的过程监管和后期管理。

三是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试点开展废弃矿井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报废矿井、钻井等清单。探索地下水治理修复模式,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协同防治。

七、《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上下互动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三是做好资金保障。多措并举筹集资金,推动全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大对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的资金保障;四是加强铁军建设。建设“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解读人:孔翔扬

联系电话:0539-225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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